|
资料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级差为10分。报考同一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按省招考委关于艺术类专科工作程序、日程安排的规定办理。
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加艺术专业分。
7.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分。
8.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480098 网址:www.419.com.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