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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简介学费多少招生电话 重点专业设置近几年录取分数就业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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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07:5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报考参考  中原工学院(原郑州纺织工学院)是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460亩,建筑面积57.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宜人。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隶属于纺织工业部,1998年9月,按照“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方针,学校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7月,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新闻与传播学院、理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亚太国际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等20个教学部门,开设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49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点、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授权点,拥有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具有4个授权领域;具有全国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有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14个。有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高档超硬材料工具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智能化专业虚拟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高等学校功能性纺织面料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河南省高校空调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高校精密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静电检验测试中心、河南省纺织服装CAD研究开发中心、河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系统与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纺织工程技术中心、郑州市计算机网络安全评估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高校纤维成型及改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省市级研究机构。图书馆现有各类藏书197余万册,有31个中外文数据库。各类在校学生近3万人,其中,本专科生18794人;研究生374人;成教生10680人,留学生25人。教职工1463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2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81人。近年来,学校先后被省委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校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学校党委于2003年、2008年两次获得河南省高等学校五好党组织称号。此外,学校还先后被权威机构评为近年来中国发展最快的大学之一、河南公众最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
     学校秉承“勤奋、严谨、进取、文明”的优良校风,以“博学弘德,自强不息”为校训,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理念为指导,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坚持高质量教学立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质量保证和监控机制,突出实践教学,推进素质教育。“十一五”期间,学校获得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成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门省级精品课程。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服装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学科赛事中,我校学生共获奖130项,其中一等奖21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47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0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在全国介绍了经验,2006年在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德育评估中获“优秀”。
     学校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级项目41项,省重大公益项目和省院合作重大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2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5项;入校科研经费持续增长;出版教材和著作570余部;被SCI、EI、ISTP收录论文450余篇。由我校承担的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巨幅油画《焦裕禄》顺利完成并被国家美术馆永久收藏。由我校设计并参与制作的建国60周年河南彩车“花开盛世”在国庆庆典上巡游并广受好评。2010年,学校完成上海世博会河南馆礼仪人员“春装”和“夏装”的设计、制作任务。学校出版有《中原工学院学报》、《成组技术与生产现代化》、《纺织服装科技》3种学术期刊,在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韩国、瑞典、新西兰、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近3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了教师和学生教育交流活动;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新西兰联合理工学院等高校开展了7个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签订了《关于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材料学院委托培养中原工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项目协议》。与浙江嘉宏控股集团公司合作成功重组信息商务学院,该院在校生规模突破万人,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亚太国际学院、软件学院等合作办学项目快速发展。2010年,学校被授予“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
     目前,学校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水平、更名大学”的奋斗目标为引领,主动融入和服务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战略,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施科研强校工程和人才兴校战略,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强化特色,服务产业,为把我校建成特色显著、国内知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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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07:52:21 | 只看该作者
中原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中原工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465。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高专。
    五、办学地址: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西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146号。
    第六条 学校始建于1955年,是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现开设55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具有4个授权领域;具有全国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2010年被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2053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90人,本科生18790人,专科生1350人;现有教职工1502人,其中专任教师117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4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47人。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610亩,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校区,在校外拥有100多个实习基地。学校先后与国际上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了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3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非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按类别,从高到低按照考生报考专业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和学校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在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对艺术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对非艺术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除日语专业、软件技术(软件服务外包方向)专业、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方向)(韩语教学)专业外,其他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五年制)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徒手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徒手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入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或者工业工程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分别为: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数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按专业大类招收的考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和专业教学的要求,选择本专业大类的某个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按照《中原工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对报考表演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将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不同专业方向分别录取;对报考表演专业的非河南省考生,按照该专业不同方向对考生身高的不同要求(具体参阅学校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分方向分别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对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同时学校尚有招生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许可范围内,学校将与考生联系,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进行专业调剂。若因考生因素,学校与其无法取得联系,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和作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保送生,学校将按保送生所选报的专业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年、艺术类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文史类、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生·年,文史类、理工类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中,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舞弊的学生,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分数(不含政策加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优秀学生,设有新生奖学金5000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新生奖学金按照相应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综合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中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工作网址:http://zsc.zut.edu.cn
    招生工作微博:http://t.qq.com/zygxyzsc
    E-Mail:zsb@zut.edu.cn
    咨询电话:0371—67698700
    传真电话:0371—67698701
    监督电话:0371—6250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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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07:52:35 | 只看该作者
中原工学院--重点专业    有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2个河南省重点学科,形成了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协调发展的学科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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