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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3-7-4 20: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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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 浦东新区 金海路 2727 号
嘉善校区: 浙江省 嘉善县 人民大道 505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九、录取规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录取程序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
3、我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4、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5、艺术类录取参照“2012年上海杉达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6、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市的投档总分,按高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所填专业,第一志愿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其他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凡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原则上都会被录取;
7、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护理专业上海生源原则上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成绩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统一折算至150分计。实际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上述专业录取单科要求。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之和(文科参照英语和语文之和、理科参照英语和数学之和);若再同分,则都看外语成绩;
8、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按考生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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