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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简介学费多少招生电话 重点专业设置历年录取分数就业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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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 21:3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名校资料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市,校园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等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马寅初、李四光、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等大批著名学者曾在学校执教。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重庆大学成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经管、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使得一直以机电、能源、材料、信息、生物、经管等学科优势而著称的重庆大学,在建筑、土木、环保等学科方面也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重庆大学现设有文理学部、工程学部、建筑学部、信息学部,共31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校现设有本科专业98个,覆盖理、工、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近20000人,本科生近30000人,留学生1000余人。在职教职工5300余人,其中,教师28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外聘两院院士1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0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国家“外专千人计划”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5人、讲座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8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5人,国家“四个一批人才”1人,部、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40余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700余人,博士生导师500余人。
    重庆大学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5个,专业学位18种(包括4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4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36个、立项建设2个。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10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64个,其他各类实验室130余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国防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创新团队9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3个。
    重庆大学校园占地面积近5500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先进的现代化图书馆,累计藏书395万册,中外期刊6000余种,数字图书馆拥有各类权威文献数据库100余个,其中,电子图书近230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65000余种。中国教育科研网络重庆中心节点站设在学校。此外,还建有远程教育中心、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媒体教室与多媒体交互式语音教室,以及多家外国知名企业在校设立的实验室或培训中心。拥有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和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国家重点出版社等,主办全国公开发行专业刊物8种。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项目、973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防科研项目等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3600余项,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20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0项,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网络)20门、市级精品课程47门。
    重庆大学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英、法、德、俄等20多个国家的117所知名高校,以及美国PARC研究中心、Rockwell、Microsoft、利宝集团、德国Siemens、香港美视电力集团等多家境外公司和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WTO总干事拉米、时任英国保守党领袖卡梅隆、芬兰驻华大使岚涛等多位国家政要、知名人士、国际知名大学校长曾先后来校访问,诺贝尔奖获得者田长霖、John Hall、Ada Yonath、Robert Mundell等国际知名学者多次来访讲学。学校作为教育部指定的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院校,已接受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等五大洲的102个国家留学生。重庆大学意大利比萨孔子学院、泰国勿洞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孔子学院的成立,促进了学校对外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外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重庆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张德江、刘延东、李源潮、江泽民、李鹏、李岚清、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贺国强、方毅、杨汝岱、陈至立等领导同志曾到学校视察,指导和关心学校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同志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学校长期坚持走产学研合作办学的道路,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20万余名优秀高级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重庆大学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弘扬“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重大精神,倡导“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求知、求精、求实、求新”的学风,坚持“扎根重庆,立足西南,面向西部,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思路,扎实推进“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朝着建设“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的办学目标而不懈奋进。(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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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21:39:44 | 只看该作者
重庆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3.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办学地点:A、B校区和虎溪校区

4.办学性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本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以及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招办及相关部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校招生委员会由相关部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2.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招生计划和类别

1.2013年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各种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2.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3.2013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影视类各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未作来源计划(凡获得我校相关专业合格证且文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在各省未作来源计划院校中查询)。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四、录取原则

录取总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生源好的省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05%-115%;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

2.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总分不低于我校录取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在招生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我校将用部分预留计划接收二志愿高分考生。北京考生第二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我校调档线80分及以上,我校将用预留计划(北京计划的10%左右)予以录取,专业安排按照高考总分减去20分后进行考虑。其它省在省级招办同意和我校预留计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学校与省级招办协商考虑。

3.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3-4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2分、1分、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2、1、1、0(江苏、上海专业级差为1、1、1、0)。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专业志愿意向及缺额专业计划合理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江苏省录取原则:先分数后等级,科目等级: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自主选拔合格考生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原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上海市考试科类要求:统考理科本科(3+物/化/生皆可)。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按照“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4.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际考分确定专业。

5.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语言和新闻类专业实行总分相当时,语文和英语成绩较好着优先录取;软件工程专业因需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本省已组织徒手画统一测试的,其成绩须合格。以上三个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美术基础复查,不合适者将进行专业调剂。

7.在保证招生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和相关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视情况确定)。

8.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100分折算,校考专业成绩占60%(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高考成绩占4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9.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一本线”的70%且不低于省控最低线;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20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从高分到低分全国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当,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表演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者(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者),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10.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①以综合成绩投档的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当,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②以专业成绩投档的省,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当,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③重庆、四川及其他全投的省按照体育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综合成绩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

11.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2.2013年面向全国各省开展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3.本校大多数专业应用性强,实验或实习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照军检标准执行,美术类专业、建筑城规、摄影等相关专业限色弱、色盲,左右眼裸视视力不得为零。

1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五、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1.学费: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每年实行先预交,学年末根据所选学分实际结算的原则进行。2013级各专业预交学费参考标准如下(供参考,2013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文理科各专业4000-6250元/年之间,其中:英(日/德)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6875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音乐及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分别为11500,13225,15000元/年(详细情况可上网查询)。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人。

3.奖助贷学金: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设立了包括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近100项。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项资助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困难学生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立了大批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特困学生。

六、招生纪律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招生监督电话: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七、申明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八、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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