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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09-4-27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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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会同各教务处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生档案目录及管理办法,编制学生学籍卡,编印学生学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军训工作,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十三、负责本部门文书、档案等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向校长及时提供信息,做好本部门的财产保管,及防火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校长及其它工作。
十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负责制定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制定学生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
十八、负责指导班主任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
十九、做好学生奖惩工作。负责学生校级各班先进和先进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和表彰工作;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十、制定学风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班落实学风建设的各项制度,督促各班达到学风建设的目标。
二十一、负责校级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负责组织校级大型学生活动;宣传并协助办理学生平安保险及相关事项。
二十二、负责编制学校迎新、毕业生离校总体方案和新生的接待工作,负责军训和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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