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对策】
面对这些学生,教师不能简单地从形式入手,告诉学生括号里是加法不能运用乘法结合律,而应从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的意义入手,让学生对这两条运算定律进行比较,深入地理解乘法结合律及乘法分配律意义。同时,在计算中要加强对比训练,把新、旧知识对比,安排对比性练习以及变式练习等等,促使学生自主建构起知识体系。如出示(40+4)×25与4×11×25,以区别两种运算律的不同之处。
错误四、思维定势的干扰
【错题例选】
例7 378-136+64 例8 93×(35+65)
=378-(136+64) =93×35+93×65
=378-200 =3255+6045
=178 =9300
【成因分析】上述这两种现象在那些学习有困难,思维不够灵活的学生中最常见。他们一看到有特殊数据可以“凑整”,就把注意力集中到凑整上,全然不顾计算法则;只要一看到两个数的和乘一个数的情况,就马上想到要用乘法分配律,一点也不考虑这样计算是否简便。这些其实是由于学生的思维定势引起的干扰性错误。定势的思维是一种“惯性”,是一定心理活动所形成的准备状态。由于受多次重复练习某一类习题的影响,使学生先入为主,计算中学生常常要用习惯的方法去解答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从而出错。
【解决对策】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培养学生的简算意识和灵活计算的能力,切忌让学生形成简便计算就是“凑整”,就是仅限于运用运算定律的错误思想,应要求学生建立“怎样计算简便就怎样算”的观念。因此,在教学简便计算时,最好把能简便与不能简便的习题同时呈现,让学生知道有些习题通过运用运算定律能使计算简便,而有些则不能,甚至用了运算定律反而使计算变得复杂。另一方面还应培养学生认真、负责地学习态度,从小养成用估算或按运算顺序再算一遍的方法进行验算的良好习惯。
总之,只要我们在教学中既注重学生算理的理解、算法的掌握,又关注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就能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运算技能的提高,同时,也能很好地化解简便运算教学中“似会而非”的困境。
附:测试题目
52×101 48+52×23 44×25
125×(8+16) 25×64×125 93×(35+65)
210÷42 683-201 43+43×39
378-1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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