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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应由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并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二、加强组织观念,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总支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支部必须向总支请示汇报,领导成员个人,必须向所在组织请示汇报。
三、党总支与各支部必须按工作常规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广大党员对总支与各支部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四、总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成立纪检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全体党员,特别是总支委员的工作和守纪情况。对违纪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错误大小,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五、总支委员分别编入各支部及小组,与普通党员一样,定期参加党小组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六、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保持党的肌体不受不正之风的侵袭。
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动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一年一次,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对每个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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