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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德育工作的重要范畴,为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一名副校长、班子成员、班主任、保安、炊事员为成员的安全工作检查小组。
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校舍、体育设施、教育教学设备、学生自行车、防火设备等每次检查都要及时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向校长室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4、及时维修和添置学校的各种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5、严格执行教育局的安全事故汇报制度,对发生的严重安全事故作到立即向教育局汇报。
6、认真搞好安全工作总结,作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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