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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09-4-16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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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
有一篇文章叫《底线的失落》写道:一个社会,道德论理是基础法制,仅是执行的手段。法制,拆开来说,是用“法”来“制”约人的行为,不得背离社会行为规范,伦理规范。而道德规范,就是人类社会活动能否正常运引的底线,也是一个社会赖以维持、发展的底线。
法制的约束,如果缺少了道德规范这个底线,规章禁令再分再具体,也都会成为一直空文。一个人如果没有了道往意识,就会想尽办法回避法制的约束与制裁,既或接受了制裁,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引为地社会,对他人的危害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而矫正自己的引为,而是心怀对政府,对法制的怨恨和反抗。这实际上是一个做人的问题。一个连怎样做人都不清楚的人,法制约束制裁的只是一具没有道德感的空壳。联系到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实际上也是这样,如果学生没有认识到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也是做人的问题,那么再多的规章制度在这些学生眼里就会变成形式,变成一纸空文,因此不理解,不合作,甚至消极对抗。
那么,我们应该做怎样的人呢?回答这个问题很难,不同的国家、民族,不同的时代,都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但有一些却是共同的。这些道德标准不是谁制定的,而是人不约而同的遵守,是推级人的结果。比如: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渴望别人的帮助,推已及人,将心比心,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因此,扶危济困就成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延续至今,它不需要法制来规范,而是人自发的行为。当你需要安静好好读书的时候,你渴望别人能够理解,不要喧哗、吵闹。推X及人,将心比心,别人需要安静的时候,你就应该克制自己,不要说话吵闹了别人。因此“互相尊重”成了世界共同的道德标准,于是,图书室里虽然人很多,但却异常安静;教室里学生很多,但却安静而且干净。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会被视为不文明的引为,这些不需要法制的约束,也是人自觉的引为。虽然,也可能用法制来规范和约束,但只是辅助手段,真正起作用的是从的道德水平。当你受到挫折的时候,你需要别人的安慰和帮助;当你倾心帮助了别人的时候,你需要别人的理解和回报;反过来,你也应该在别人遇到挫折的时候,给予安慰和鼓励;在你得到别人的滴水之恩之时,也要懂得当涌泉相报。因此“理解万岁”成了人类共同的道德标准。这些也不需要法制的约束,而是出自人的本性。
基于以上认识,法制也好,学校班级的规章也好,都只是规范人的行为的辅助手段,归根结底,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小到一个班级的良好班好学风,需要每一个公民或者一个学生良好的道德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需要道德教育,但更多的则是人自己在实际的生活中推已及人,将心比心来提高自己的道德认识,并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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