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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澄清:“省级统招”应是部分媒体误读
在这则消息报道的当天,教育部在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发布“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就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有关工作答记者问”。其中,第4条问答专门对“中小学新任教师是否由省级部门统一招聘”进行解释澄清。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农村师资力量薄弱且城乡分布不均衡,一些农村学校教师缺额较突出。但目前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包括教师补充工作还存在“有编不补”、“有编难补”、“无编可补”等现象。毕业生下不去,合格教师难以补充;学校教学岗位急需的人进不来;一些农村学校多年没有录用新教师;一些边远、艰苦地区派不进公办教师。迫切需要构建教师队伍补充工作长效机制。
为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日前下发《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提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各地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全省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补充。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学和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含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对上诉通知进行了补充,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
二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或地方‘特岗计划’的实施,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补充,统一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
从该负责人的解释看,教育部的通知确实没有“今年起中小学新任教师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招聘”的表述,其主要强调了两个内容,首先是招聘方式,要求2009年起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其次是选拔方式,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指导,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因此,“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招”的报道应该是部分媒体的“误读”。
省教育厅解读:加强省级统筹指导而非“统招”
最开始得知“教育部要求今年全省统招中小学教师”的消息后,海南省教育厅也显得有些意外。
“教师招聘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教师的工资、编制等还涉及到财政、人事劳动等多个部门。教育部不太可能仅以一个部门的名义,就发布要求各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时间太仓促、也不符合程序。目前,全国各地包括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主要由市县教育局统一公开招聘,一旦招聘权全部收归省级部门,还将涉及到很多更细的方面,对于大省来说尤其复杂。”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正式接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后,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仔细解读,该负责人认为,教育部下发这份通知更主要的是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教师招聘的统筹指导力度,规范教师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保证招聘教师质量,而不能简单理解为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招聘。
该负责人表示,对中小学教师招聘,教育部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其岗位需求,统一组织招聘考试,更多的起到搭建平台和规范管理的作用,最终的招聘录用权还是由用人单位决定。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今后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大统筹和指导力度。
据了解,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不包括幼儿园)约有8万多人,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各市县几乎每年都大量招聘中小学教师,补充新鲜“血液”,如2006年东方市招聘240名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2007年乐东招聘200名中小学教师、2008年临高计划招聘320名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160名)。近日,海口市教育局也发布招聘公告,2009年面向部分师范院校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方鸣认为,由于目前我省是以市县为主招聘,所以难以从整体局面去统筹考虑全省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求总数,以及各学科教师的需求数量。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级统筹指导力度,将有利于把握全局、提高教师质量、改善区域和学科教师分布不合理的局面,促进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更规范、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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