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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为中小学配齐教研员
乡镇中心学校各学科配3至5名
本报海口3月22日讯(记者 刘见)今天,海南定安县教育局局长吴昌教告诉记者,日前由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海南省教研队伍建设的意见》尤如“及时雨”,定安全县过去仅有7名教研员,如今一下子增至15人。他说:“我们新增的8名教研员是从全县优秀骨干教师中选拔出来的,对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将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据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吴益介绍,目前全省有3624所中小学,但仅有324名在岗教研员,占全省专任教师总数的0.386%。据悉,从今年起,海南将在全省高级中学、完全中学、24个班级以上的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学校单独设立教研室,配齐专职或兼职教研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编制,尽快配足配齐教研员,不得挤占教研员编制从事与教研无关的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为教研机构提供办公场地和专项经费,确保教研活动正常开展。
《意见》要求,乡镇中心学校须配备语文、数学等学科3到5名专职教研员,各级教学研究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一定数量、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的兼职教研员。小学和学前教研员要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中学教研员要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教研员的待遇,将按照《教师法》规定,享有中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教研员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评聘职务,并享有相应的职务待遇。
《中国教育报》2009年3月2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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