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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面向生活·贴近自我·超越自我──孙绍振教授写作教学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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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8:5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字  吴勇:小学阶段是儿童学习写作的阶段,不少教师认为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教学生学习写作的知识和技能,在这个阶段是学习,是模仿,而并不需要孙先生所强调的“贴近自我”,对于这样的理解,您怎么看?



孙绍振:我认为“找到自我”是写作教学的目标,而且是最重要的目标,至于能不能找到是个漫长的过程。小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内在感受的表达能力,有他的局限,直接用语言表达是有困难的。那个愿意做“狗”的孩子(讲座中列举的一篇习作),与现成的话语冲突太激烈了,他愿意当“狗”就是他内在“我”的无拘无束,萧红是很有才能的人,她在《祖父的园子》一文中关于“自由”的表达就是它内心的感受,这是所有写作人应当努力的一个方向。在写作的过程中去找到“自我”,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自我”这个目标的话,他有可能失去自我,讲现成话,成为一个习惯,成为一个本能,这样写作就非常盲目。因此,贴近自我,找到自我,克服套路,这既是写作者一个最初的出发点,也是一个最终的目标。“自我”非常重要,但要真正找到却是非常不容易的,非常可贵的,有的作家一辈子都找不到,譬如昨天我在饭桌上我举过一篇三年级的课文叫《一面五星红旗》,文章中“我”就是伪“自我”──在美国一个孩子没有在大人监护下漂流,是违反法律的;一个孩子为了保护国旗不要生命是违背人性的。这样的教材会毒害青少年,让他们失去“自我”。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找到自己,唤醒自己,升华生化自己,提炼自己的,落实到写作上,不一定要找到“自我”才可以写,也可以在写的过程中寻找。但是弄得不好,在写作过程中要就会不自觉地丢失“自我”。所以,一面丢失“自我”,一面寻找“自我”,在写作教学和日常个人写作中是正常的!



吴勇:在习作教学中,常常要求儿童习作写得生动具体,有文采,不少习作讲评课上,教师非常讲究语言的准确性,甚至规定一篇文章里必须要有几个比喻句和拟人句,你觉得在小学习作教学中有必要提这样的要求吗?



孙绍振:根本没有必要!文章可以有文采的也可以没有文采的,都可能是好文章。我举个例子吧,你说《木兰辞》,只有最后一个比喻,前面全部是叙述,虽然这首诗是讲究比兴的;再说《桃花源记》吧,真正有文采的有多少句呢?叙述高于描写,最有文采就是这两句话:“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和“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其余都是叙述,也没有比喻啊,那不也是非常精彩的文章吗?所以说,提出一定要有比喻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再说有比喻文章就一定有好了吗?有时恰恰相反,即使有了比喻,但是从属现成话语和他人感受的,就是违背了“自我”。所以说,不要规范一篇文章要有几个比喻句或拟人句,有时一个比喻也没有也是一篇好文章。有比喻有文采一定高于没比喻没文采的,恰恰相反,国外现当代文学研究有一位学者,他提倡一种电报文字,废除形容词,只留下动词和名词,已经到这个程度了,有些极端的,但是动不动就抒情啊,动不动就形容,特别是当代、现在的人滥情矫情,这就不好了。当然,这是文学研究的前沿了,现在的小孩子教他学会形容也是必要的,学会比喻也是必要的,精彩的比喻能使习作很生动,可是,你写作教学应当教给孩子的是十八般武艺,不能太在比喻、拟人等修辞上下工夫。不会比喻要学会比喻,会了以后就要能控制得住。



吴勇:您的讲座中,举了一个日本三年级孩子的习作,在读这篇习作的时候,你都觉得颠三倒四的,可是您作为正面例子列举出来的。作为教师,我们是否要求孩子将这些语句进行删改?或者自己直接改掉?



孙绍振:不要,改来改去,原汁原味就没了,小学生作文要保留儿童原生态的话语,这就是贴近“自我”一种表现。写作是一种成长,儿童语言有一个自我成长的过程。譬如,在我今天的讲座中,举了一个六年级孩子的作文,就比较顺畅,相比三年级,这种颠三倒四的情况明显好多了。



吴勇:你今天的讲座中,您提到这样一个词语──“儿童心灵的深度”,那么“儿童心灵深度”具体指什么?到底有哪些内涵和外延?



孙绍振:在今天的讲座中,我用了一个杭州小学生的作文,说妈妈不在家,妈妈的怀抱很暖和,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很想她,想妈妈的感觉,是一种想哭的感觉。“想妈妈的感觉是一种心痛的感觉”,一般的孩子想妈妈是“想得要命”,想得“心痛”就是有深度了,思念的感觉是一种痛,感觉就很深化了,一般的想念是不会有这种深度的。“妈妈的怀抱好温暖”,没写妈妈“抱”,这就是有深度。再举一个例子,《安娜?卡列尼娜》中安娜拥抱儿子,孩子就在她怀里动,小说写了这么一句话:“尽可能让身体更多的接触到妈妈的皮肤”,这句话就比较有心灵深度了,不是一般的表层的外部的感觉。妈妈来了念一会书,这是没感觉的;但妈妈来了,我感觉妈妈的怀抱是温暖的,这就是有感觉了。这是深刻的内在感觉,这是中国人的感觉。古典诗歌中,这种心灵的深度时常体现,“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诗表面上看起来很浅,霜是白的,“疑”就是不确定,“举头望明月”的目的是确定地上是“霜”还是“光”,抬头看看,原来是“明月光”,于是“低头思故乡”,就让这首诗变得有深度了。这行诗,将原来是“霜”的问题丢掉了,内心深处的乡愁就出来了,乡愁这么敏感,这个东西你不碰它它就不出来,你一看到月亮就想到家了,这就很深了。



吴勇:您今天在讲座中还提到了“童年天真纯洁”,但又讲了“童年野蛮邪恶”,当习作教学出现这种“野蛮邪恶”时,作为教师应该有哪些作为呢?



孙绍振:正面引导,给他另外的文章,让他重写,你甚至重写一篇范文给他读。我在大学教写作的时候,遇到这样的“野蛮和邪恶”,我让他们重写,这样就会好一点。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也不是仅仅依靠这样的办法能一下子解决问题。今天讲座中,我列举的一篇“惊动教育部”的小学生作文,里面有很多个“我”,有好的“我”,还有不好的“我”,这样的习作应当给他留着,给他不同思考角度,等他年龄大些,书读得多些,对社会理解深刻些,我想他就会自然明白。在西方国家,教师只管学生作文中的表达,至于里面的思想内容是不管的。举个例子吧,有一个美国孩子写作文,写所有丑陋的女人都应该自杀,因为丑陋的女人没有人娶,影响社会美观等等,正好有一个中国教师当他的写作教师,读到这篇文章,打了个不及格,还让他重写。结果家长抗议,打官司打到法院,法院最后判定,中国教师败诉,最后那篇“野蛮邪恶”的作文竟然得八十几分。但是,这在中国是不行了,因为写作不仅是一种思想表达,还是一种精神成长,精神提纯,作文中的“我”不仅是一种“本我”,还是一种“希望之我”。



吴勇:您在报告中说写作要“贴近自我”,还要“超越自我”。“超越自我”对一个儿童来说有点困难,因为引领孩子“超越自我”的时候,常常又会拐回到“伪自我”、“伪高尚”的层面。您看,如何来把握超越这个“度”?



孙绍振:这就看你如何判断。比如说美国这个例子,中国的老师说不及格,这是对女性的侮辱,这就涉及到一个如何引导的问题。其实对待一种思想甚至是偏见,是不能教条的,把一个观念灌输给学生,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详细的熏陶潜移默化过程,不能满足于自发的用“饿”来对待“饿”,用“仇恨”来对待“仇恨”,用“违法”对待“违法”。即使是犯罪,也要在法律的框架里解决。譬如文本的解读很难,但有很多的参考材料,很多的类似解读文章,就容易得多了。我们在对待具体问题时,只要把优点缺点融合、改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吴勇:谢谢孙老师能接受我们的访谈,对于您的解答,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地消化和吸收,希望以后能常常向您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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