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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这个题目之后,不知什么是课堂观察,上网一搜相关资料,才知道:2007年5月8日《中国教育报》报告了杭州市余杭高级中学关于课堂观察的相关内容之后,北京、宁夏、浙江等地多所学校的教师相继前往观摩、研讨,并积极倡导组建课堂观察联合体,这些学校和教师必然走在了课堂观察相关研究的前列,通过学习,我发现,在深入开展课堂观察活动的过程中,教师们遇到了种种问题和疑惑,比如:进入课堂后观察什么,怎么观察,观察得来的资料又如何分析,等等。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各位参加研修的教师共勉。
一、关于观察点的确定
作为教师的一项专业活动,课堂观察有别于一般的观察。这一方面是有课堂的特点决定的,课堂错综复杂且变化万端,课堂教学过程具有动态性、即时性、非连续性和社会性,(1)要观察到课堂里的每件事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了什么,常常由我们想看到什么或准备看到什么所决定”。(2)如果我们不知道在找寻什么,即使就在你眼前的东西也不一定能看得到。因此,有效的课堂观察必须要有明确的观察目的,在进入课堂观察之前要确定好课堂观察点。那么课堂观察点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首先,所确定的观察点必须是可观察的现象。可观察、可记录、可解释是观察点的品质。观察只是对行为的一种快照,我们很难观察学生、教师头脑里的东西,只能观察能观察到的东西,因此,我们所确定的观察点必须是一系列可感的师生活动与现象,例如:师生之间的提问与应答,阐释与分辨,辅导与练习,教师移动与教学手段的运用等。同样,所确定的观察点还必须是可记录的和可解释的,不可记录等于不可观察,不可解释等于没有观察。
其次,所确定的观察点是观察者或被观察者想观察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们要根据自己、上课教师以及合作体的需要确定观察点。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关心的问题不同、需求不同,因而确定的课堂观察点就不同。例如:教师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加强的教学领域或某一方面素养来决定观察点,作为自己改进的参照。实际上,观察者和被观察者的需求往往不尽一致,这就需要在课前会议中通过协商来确定观察点。同时,课堂观察点的确定还要考虑合作体的需要。课堂观察合作体形成的条件之一就是有共同的合作目标,或是研究一个主题,或是形成合作体的教学风格,或是改进课堂教学的某一方面等。确定了具体的目标之后,就需要考虑与研究主题最密切相关的观察点,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观察——反思——改进”,形成教研活动的跟进链条。
再次,所确定的观察点是观察者所能观察的。在确定观察点时,观察者要考虑自己是否熟悉观察内容、观察工具和记录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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