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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寿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寿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寿县众兴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春学期(2-6月)、秋学期(9-1月)两次考核造册,报上级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7、8两个月不纳入,按教师实际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
教师应该按时上、下班,严格8小时工作制。有事、有病应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一学期出满勤得25分。
病假或事假一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病事假一天处理,扣1分。病事假一学期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的,不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一学期累计达三天的,不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种全校性的会议、集会、值班,每缺一次扣1分.
(二)、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享受权利和义务。班主任要认真开展班级活动,加强学生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教育和管理,杜绝在校内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认真落实学校的各种有关班级任务以及临时性任务。班主任守则要认真按实际填写。能认真完成一学期的班主任工作的得10分。
以每班50人为标准,每多5名学生加1分,每减少5名学生扣1分,不足5人的按5人计算。学校召开班主任会议,每缺一次扣1分。上交的材料,每缺一次扣1分。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出现一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发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调整班主任岗位.学校按时对班级工作进行检查,班级墙报不能按时更新的,每次扣1分.累计三次卫生检查都是差的,扣1分.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
(三)、超课时(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教师的超课时奖励等于教师周授课折合总分值乘以系数。各学科、各岗位任务不同、分工不同折合分值为:语、数学科分值各为1分,作文课1.2分,早读课0.5分,有作业的其他学科每科0.8分,无作业的其他学科0.7分。岗位分值:校长加8分,副校长加7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各加6分,农远技术员加2分,教研组长、工会主席、仪器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勤杂人员(开锁大门、卫生防疫、花木除草等)、报账员、考勤管理员等各加1分。
(四)、教育教学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5%)
1、教学检查(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学校对教师的备、教、批、辅、改做定期检查,教师要按照要求完成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得5分,每次检查缺一次的扣1分,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缺一项的扣0.5分被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批评的扣2分,影响学校整体的扣5分。
2、教学教研(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研任务。达到上述要求的得5分。每位教师每学期要上不少于一次的公开课,达到一次的加1分,不累计加分。勇于承担校级以上的教学教研活动并获得奖励的一次按照省、市、县、镇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不重复加分。教师应积极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教学论文和自制教具(课件)凡获得镇、县、市、省奖励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2分,不重复、不累计计算。教师对学校开展的教研活动要积极参与,有一次不参加的就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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