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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制宣传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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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08:4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同学们:
  很高兴今天能够给大家讲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也许有的同学会问:你不是来讲法律吗?怎么讲起《条例》了?是什么《条例》啊?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件真实的案例。
  某中学的刘强在一天晚自习后,躲在一个三岔路口,拦住了三个放学的同学,刘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逼他们交出身上的钱,还威胁不准报告,其他人见刘强一副凶相,又有刀,只得把随身的十几块零钱交给了刘强,这才得以脱身。在回家的路上,一位同学拨打了110,民警将正在肯德基饱餐的刘强逮个正着,并依法进行了处理。那么,刘强的行为触犯了什行法律?有的同学会说,不就是要了这点钱吗?值得民警处理吗?其实啊,刘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两项规定:一是第二十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是第二十三条“敲诈勒索私有财产”,所以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不少像这样的行为,虽然够不上犯罪,但依然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了一定危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年依据的法律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部条例总共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条等。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人们参与社会生活,遵守治安秩序提供了行为准则,同学们要熟悉了解它,一方面用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就有了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的武器,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下面先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列举的违法行为有14大类近百种,我这里重点说的是七种:
  一、是扰乱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学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甚至打架斗殴,引起围观,造成堵塞,影响极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再比如乘坐飞机,不听工作人员的劝告,使用手机发短信息,这也是违法的,制造混乱;如果在国家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卫生,进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阻挠执法,妨碍公务,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是妨害公共安全。像上面提到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类。什么是管制刀具呢?它是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单刀、尖刀等。因为这些刀具容易成为坏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因此要实行管制。那什行是非法携带呢?它是指携带上面所提到的这些管制刀具进入车站、机场、影剧院、公园等场所和乘坐轮船、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面提到的这些刀具,只要是个人持有,就属于违法。所以,我们小学生应当不玩、不买、不带、保存管制刀具。
  此外,如果损坏、移动一些交通标志,或者是携带烟花爆竹之类的容燃容爆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也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每个人都有神圣的人身权利。那是不可侵犯的。谁侵犯,谁就要负责任。如果你辱骂他人或者私自乱拆别人的信件、电报,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写恐吓信威胁别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有一个小学的六年级学生王林,依仗着个子高,力气大,经常欺负小同学,一次放学竟然因为几个同学没有答他的话而大打出手,后来被别的家长送到派出所接受处罚。
  四、是侵犯公私财物。包括偷盗、骗取、敲诈、抢夺公共财物和私有物品,还有公开哄抢集体私人财产,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有一次公路上发生了车祸,货车上的水果撒了一地,附近的很多人前去哄抢,也包括一些小学生,货主怎么阻止也没有用,急得直哭。后来民警赶到,及时进行教育,大多数人都改正了自己的行为。少数不听劝告的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的学生喜欢耍玩具手枪,甚至去射击马路边的路灯,这就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现在在火车站、球场外倒卖各种车票、球票,被子人们称作“黄牛”,他们的行为同样违法。有些同学在外出旅游的时候,觉得很难得,就在一些建筑上甚至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了景点的美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然会受到处罚。
  六、是违反交通管理。这是和我们学生的生命息息相关的。有些同学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从而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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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08:46:00 | 只看该作者
通事故。一些成年人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都属于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包括赌搏和传播黄色信息等。有些同学放假在家,也学着大人打扑克、搓麻将,还玩点小刺激,有的发现了其父母藏着的我该死,便偷偷地看个究竟,他觉得也好玩、很刺激,还叫来几个同学一起观看,这种行为就属于传播黄色信息,后来受到了严肃处理。
  上面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旦产生了这样的行为,就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有哪些处罚的办法呢?
  一、是警告:如上面提到的有些人就是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而受到警告处罚,这是最轻的一种制裁措施,这种处罚不但带有教育性质,同时又带有强烈谴责的意义。
  二、是罚款:比如破坏文物会被处罚200元到2000元。在中国的一些发达城市,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受到50元向上罚款的处罚。
  第三是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字管理的人在短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最重的一种处罚。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刚才提到的王林就是因为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被处以7日拘留。
  另外,对于违反法纪,后果比较严重,但还没有触犯刑法、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劳动教养,目的是让这些人早日迷途知返,不至于发展到犯罪的地步。
  刚才和同学们一起了解了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知道了哪些行为已经是违法的,应该受到哪些处罚等,对于我们小学生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我给大家举个例子:2002年4月份的天下午,一个城区小学的女学生张某由于经常驻受到同桌男生的欺负,就决定报复一下,将同桌买来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上点老鼠药,而后放回抽屉里,下午,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牛奶后,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幸亏被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这才避免酿成大祸。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学生后悔不已,她说自己没有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情,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她照样受到了处罚。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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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08:47:00 | 只看该作者
胁等方式,传达室播犯罪思想,教唆作案手段,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例如,学生吴某,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本想去当兵的,但自从在舞厅跳舞时认识曾犯过盗窃罪的罗某后,一来二去,二人搞得火热,罗某便向吴大谈“盗经”,说作案时如何刺激,如何过瘾,最终吴某在罗的教唆下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件案子很有代表性,那天住在北门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要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基本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法制宣传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主要和大家谈谈交通法律法规。
  在父母眼里,你们是娇嫩的花朵,在老师的眼里,你们是展翅待飞的雏鹰。在你们身上寄托着父母、老师和祖国的希望,希望你们成为栋梁之才。然而,有的花还没开放就凋谢了,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有些同学忘了“安全”两字,我以小学生交通安全为主向小伙伴们谈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这里我呼吁“小伙们,遵守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一、骇人听闻的故事
  江都城区有一位叫小东(化名)的小朋友,在学校品学兼优,在家中孝敬父母,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江都中学重点班。然而当年春节坐父亲私家车时,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砖桥立交桥下,遇到紧急情况,被抛出车外,当场气绝身亡。听到这里你一定会说好悲惨啊!这都是忘记交通法规所造成的悲剧,像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数不胜数。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江都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误解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院景时,能下感到痛心疾首吗?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9点,在她家门口的公路旁等候她那中学上晚自习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驰而过,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谢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待她那永远不回来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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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08:47:00 | 只看该作者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任务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每个同学都要牢记交通法规,更要记住通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二、险象环生的场面
  有同学会说,交通安全与我们关系不大,有这么严重吗?我今天就和同学们谈谈我们身边的一些事例吧!放学了,某学校四(1)班小明和小红骑着自行车往家奔去,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疾驰而过(他不懂得骑自行车过斑马线也要下车);五年级小刚在上学的时候,由于下雨,撑着伞骑着车向学校走去;明明家里离学校较远,看到一辆小货车,慢了下来,便擅自爬了上去……同学们我刚才列举的事例,有哪些同学能告诉我,他们错在哪里?有哪些危害?
  同学们说得真好,遵守交通法规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的珍贵!为什么在我们身边会出现这么多与交通法规背道而驰的现象呢?这些同学们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视法规为儿戏,有些同学甚至不懂交通法规。到头来受害的是你们自己、家长、亲人。
  红灯短暂而生命生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花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驻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靠近了一步。我所列举的险象环生的场面也就荡然无存了。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三、隐行杀手的背后
  道路越好走,汽车量越增加,交通越发达事故发生频率越高。我们国家已逐步向小康社会迈进,逐步成为轮子上的国家。据统计,北京市机动车已达200余万辆,私家车达100余万辆,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有了第二辆汽车。车辆的与日俱增,导致北京的道路交通每况愈下,这也让开车的人烦躁不安。我们江都的汽车拥有量每年在成倍地增加,这都成为隐形杀手的潜在温床。因此我看到一汽轿车公司宣布汽车年产量达到100万辆时,我的第一反应却不是兴奋,而是在想,得尽快加强产通安全的教育,以使人们的意识、行为等到跟上汽车时代的发展。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汽车经济为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发挥越来越大作用的时候,交通安全问题愈发凸显出来。在我国,包括我们江都,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随时威胁人类的“隐性杀手”。一项统计表明,在十四岁以下少年儿童中,交通事故成了花季少年的“第一杀手”。而在另一项调查中,80%的少年儿童安全问题可以通过教育和必要的措施得以预防。显然,我国的交通安全教育,远远跟不上汽车时代的快速发展。关注生命首先要关注交通安全,当你坐车时发现驾驶员饮酒了或在接听手机等你能视而不见吗?你应该有这个义务去制止。交通事故分析表明,正是由于司机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导致车祸频繁发生。因此,驾驶员肇事依然是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主因。值得注意的是,大量行人的交通字全意识、行为并没有因为汽车时代的到来有所改变,他们依然故我,无视交通规章。据报道,像江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城市,竟然有人在封闭的高路公路上“胜似闲庭信步”,大有“我是行人我怕谁”的气概,这样的状况如何不令人担心?与成人相比尤为严重的是,儿童青少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样淡漠,相关知识匮乏,缺少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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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08:48:00 | 只看该作者
往“少年不识愁滋味”,十分看轻自己的生命。面对死亡可以毫不畏惧、甚至不知避祸。同学们学法懂法增强交通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啊!
  四、从我做起学法律
  你们了解新的《交通法》吗?你们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布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吗?(请听讲座的同学举手回答)
  不错,许多同学都能掌握了,但是还有不少同学还不清楚,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在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驻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在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新《交通法》对行人和乘车人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定,这可与我们小朋友密切相关呀!因为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扮演着行人和乘车人的角色。下面我就与同学们共同学习相关规定。
  在《交通法》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这一条,在执行的时候,同学们千万要判断好路况,走路也要有学问啊!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咱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有的同学看到红灯亮时,路上没有车辆,认为闯红灯,没有问题。错了,你违反了该条款,万一出了问题,应负全部责任,到时后悔莫及。
  第六十三条行人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这一条许多男同学经常违反,这里再次提醒同学们,以后不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我们江都通了火车,大家得认真学习,按交通法规走路。
  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六十七条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听完这些,有的同学又会发问:这些规定并没有什么特别呀?是的,特别之处我还没说呢!那就是行人与乘车人也需要负法律责任!不知道怎么回事吧?让我来告诉你!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行人都有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坏习惯,例如,闯红灯,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等。上面我和同学们列举的一幕幕悲剧,正是当事人没有按交通法律法规去做酿成的后果。针对这些情况,新的《交通法》在第七章第八十九条做出这样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而在第七十六条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可见学习,运用交通法是何等重要,同学们我们今天学了以上法律法规后,可要切切牢记信啊!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怎样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呢?
  我们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要佩服交警叔叔,尊敬交警叔叔,向交警叔叔学习。他们不怕严寒酷暑坚守在岗位上,我们要理解他们的工作辛苦。学会走路,记住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斑马线”可以保障行人安全横穿过马路。小学生要培养过马路走斑马线的好习惯。走路要走人行道,过斑马线是要先看左后看右,注意车辆行使状况。走路的学问还是真大呢?遇到危险情况时,应该怎么办?我来考一考大家:遇到交通事故时该怎么办?(答案:1、千万不要惊慌要保护好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叔叔理事故;2、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有伤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医生会赶来救助。)我们小朋友有义务帮助大人处理交通事故,做交警叔叔的好帮手。
  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国家法律中的一个单项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省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订的。法,人人都要遵守,谁也不能违反,它是交通安全的保障。要求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这个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就是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这样才能使交通便捷、快速、减少交通拥堵。《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是束缚和限制那些只图自己一时“方便”、不顾他人利益行为的人。我们青少年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有良好的交通秩序。
  下面我为了帮助大家学好法律法规,编了一些儿歌让大家学习,挺有趣的,我们一起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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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08:48:00 | 只看该作者
排队歌
  排排队,过马路,
  小朋友要记住。
  红灯停,绿灯行,
  看看车辆再迈步。
  乘车歌
  汽车乖乖,把门开开。
  先下后再上,我是好孩子。
  出门歌
  爸爸妈妈和小朋友,
  开车上街出门游,
  千万记住系安全带,
  不怕刹车出意外。
  坐车歌
  公共汽车飞快跑,
  扶手一定抓紧了。
  不要上窜和下跳,
  更不伸手窗外闹。
  备好零钱买好票,
  积极让座要敬老。
  拍手歌
  你拍一我拍一,过马路不要太大意;
  你拍二我拍二,骑车不要把人带;
  你拍三我拍三,走人行道才心安;
  你拍四我拍四,先上后下才懂事;
  你拍五我拍五,不做马路小猛虎;
  你拍六我拍六,交通安全来学透;
  你拍七我拍七,开车不要耍脾气;
  你拍八我拍八,路边护拦别乱爬;
  你拍九我拍九,施工场地绕道走;
  你拍十我拍十,安全习惯要记牢。
  这些儿歌易背好懂,希望同学们回家后反复吟诵、实践。学习运用交通法律法规、要把它作为自己的事去做,这既是生命教育,更是社会文明的教育,希望大家利用班队活动,雏鹰假日活动中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在珍惜生命、保护生命的教育中学会尊重、学会关爱、学会宽容以及与他人共同生活。但愿今天的交通法律法规教育能帮助你们健康成长,让你们一生享用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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