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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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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8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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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自主探究,引导学生在思考研究中创造数学;
苏霍姆林斯基说: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探索者。儿童更是这样。他们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产生疑问时,他们自主探索的欲望十分强烈,我们经常看到小孩子对自己的玩具车为什么会自动行走感兴趣时,他们不惜破坏自己心爱的玩具。那不是破坏,那是研究与探索,那是求知的欲望与胆略。学习数学也是这样,学生能够通过自主探索得到的,教师要创造研究的气氛,引导学生积极的观察、实验、猜想、推理、研讨等活动,自主地去发现数学,去创造数学。记得教学圆的周长,我说我国数学家在几百年前就发现了圆周率,我们有信心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吗?学生通过自己的研究果然发现了圆周率,那个高兴劲简直就像发现了新大陆。对于学生来说就是发明,就是创造。学生自己发明的、自己创造的,就理解得更深更透。
例如:教学比的基本性质时,我们可以引导学生根据除法、分数与比的关系猜想到比也有比的基本性质,然后让学生举例验证、总结规律。整个过程让学生自主探索,自己“创造”出比的基本性质。
四、重实践运用,引导学生在解决问题中实践数学。
课程标准指出:“人人学习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也就是说,学习数学应该满足学生未来生活的需要,引导学生在自己熟悉的生活背景中去发现数学、掌握数学、运用数学,让学生感受到数学学习的价值,让学生体验到学习数学与个人成长的关系,从而增强学习好数学的信心,学会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事物,想身边的事物,应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
例如:教师在教学小数乘法之后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开发票竞赛的实践活动。首先组织学生进行探讨:“为什么要开发票?”有的说是为了索赔,有的是为了记帐,有的说是买家管理的需要,有的说方便顾客……然后组织学生进行开发票竞赛,看谁算得准、填得好,学生在这种实际的生活情境学习,深刻体会到了数学的巨大应用价值,体验到生活无处不数学,数学学习与个人成长有着密切的关系,进而增强学习数学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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