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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已做好我国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相关技术准备
2012年9月16日,外交部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向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目前,国家海洋局已经做好该划界案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二百海里, 应将相关情报,也即通常所指的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提交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会应就有关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事项向沿海国提出建议。
为行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做好我国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准备工作,国家海洋局从2002年起启动了相关工作,对我国大陆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调查和研究情况再次确认,我国东海地区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2009年5月,中国政府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中国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并表示将在适当时候提交正式划界案。
在调查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相关技术章程,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部分划界案》的编制工作,有关工作已基本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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