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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依据什么进行修订?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自公布以来,已经搞了多年的实验。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组坚持新课程引导人才培养模式变革、致力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本思路,针对近几年实验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补充阐发课程改革理念,提出要求以预防某些偏向,对教师在课程实施中比较容易产生的困惑和问题,在教学建议中作进一步的说明,对文本中语言表述的修改,使意思更加准确明晰,尽量避免误解。
1.课程标准修订的指导思想
语文课程标准的研制和修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为实现我国在战略机遇期成功转型的高度着眼,确定语文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研究外国母语课程改革的经验和理念,从本国语文教育的传统和现实状况出发,明确当前语文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坚持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巩固改革成果,总结十年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针对语文教育中存在的新老问题,修订课程目标和内容;进一步研究学生学习语文的规律和语文课程的特点,提出切合实际的课程实施举措;从善如流,吸纳来自各方面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修订始终是以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作为指导思想,特别是2010年以来,更是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作为课程标准的修订的思想基础。课程标准的修订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在语文课程的目标和课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坚持素质教育的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足通过改革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坚持改革不动摇,同时又注意尊重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努力使课程目标的各项要求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积极慎重地推进改革;课程标准的目标和内容保持一定的开放性,留有空间,兼顾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不急于下结论,通过参考以往成功的经验,留待通过以后进一步的实验和研究予以解决。
2.课程标准修订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
在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内容十分广泛,比较集中的主要有:关于语文课程性质定位、基本特点和课程建设基本理念的问题;关于语文课程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目标的问题;关于语文课程具体内容的问题;关于课程实施建议的可操作性问题;关于课程标准体例和语言表述的问题;等等。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本学科中的渗透。学科课程标准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世界各个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都对母语教育课程是否体现主流意识形态给予特别的关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课程标准当然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最根本的指导思想。而且语文课程是一门属于人文学科范畴的基础课程,承担的是母语教育功能,更应该着力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作为课程的灵魂。语文课程是一门让学生学会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际的实践性课程,同时这门课程又承担着育人宗旨,应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渗透的方式,融入到课程实施的方方面面。因此,本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修订,有必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导向,并努力把它有机地渗透到课程的功能和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的目标和内容等方面,与学科教学尽可能水乳交融,紧密结合。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理念。有一些研究者和语文教师对“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的表述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这样的表述削弱了“工具性”,会增加语文课程的负担。
修订工作组展开专题研究,反复讨论这个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教育规划纲要还指出,要“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要“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全面发展”。
修订工作组认为,语文课程应该将人文关怀和道德品格的教育、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的教育,融入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中。强调“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更加丰富语文课程的价值追求,促进学生在语文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思想观念多方面和谐地发展。
有些研究者主张取消“语文素养”这个说法,要求将“语文能力”作为语文课程的基本目标,在语文课程中强化对语文能力的“训练”。
修订工作组通过研讨认为,必须在语文课程中继续坚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采用“语文素养”作为新课程的一个核心概念,强调“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一课程理念,表达了语文水平高低是学生多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思想,语文教育必须促进学生在语文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思想观念多方面和谐地发展,“语文能力”包含在“语文素养”之中;强调“综合素质”和学习内容的“综合”,在教学中努力避免过度细分、低效高耗的状况,是和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各个方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相符的,是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相符的。
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相关提法和表述,从调研情况来看,已经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虽然有的教师还没有能很好地把握“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几方面的关系,但是在纠正偏差之后,语文课程一定可以更加健康地发展。所以这个方向应该坚持。
修订工作组也对关于“能力训练”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其实,此次语文课程改革并不排斥训练。不过,因为“能力”“训练”是过去一个时期语文课程的核心概念,所以频频出现在有关的文件和文章中。而现在虽然它们同样存在于语文新课程中,但是被包含在新的“语文素养—养成”的课程模型中,所以“训练”一词不再像以前那样频繁出现。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因此“训练”不应该像过去那样作为唯一的教学实施方式或者作为教学实施的“主线”。
语文课程改革的理念和实施策略,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教师接受。这一次修订课程标准,又在教学实施方面补充了更多的提示和说明,“训练”的举措包含在内。相信原来感到不习惯的教师,将来在观念上和做法上能够逐步真正适应新课程的要求。
语文课程必须秉承课程改革的基本精神,依据本学科的特点,重视在“听、说、读、写”的语文实践中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也重视课程内容的价值取向和语文材料的熏陶感染作用,尊重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必须坚持采用适合于语文学科特点的方式方法,注重读书,注重语文的积累和语感的培养,注重品味、感悟和体验,注意加强实践和综合。
关于语文课程的内容,在语文教育界以及社会其他人士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倾向,有人提倡强化传统文化的教育,甚至要恢复“读经”,有人则主张彻底摒弃文言文教学,建设完完全全的“现代语文”。修订工作组认为,作为一门承载着几千年优秀文化传统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型公民的国家课程,语文课程必须考虑在多方面兼而顾之,必须重视继承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和我国语文教育优良传统,同时又要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
(3)突出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以下简称《素质教育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确定:“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语文课程必须继续坚持学习方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的改革,要通过目标与内容、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的调整,在本课程里进一步引导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着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创新。
(4)根据儿童认知发展规律和学习语文的特点,系统梳理并适当调整课程目标和内容,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广大语文教师对于课程标准的修订,最突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在一些具体的内容上,并且希望制订的课程目标更加切合学生的实际发展状况,“课程目标”“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增强可操作性。
修订工作组深入研究在课程改革实验中了解到的问题,根据儿童的认知发展的规律和学习语文的特点,经过系统的梳理之后,着重考虑对相关内容的目标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其中有的部分的课程目标难度过高,需要适当降低;有的地方需要补充说明,强调要改变繁琐的教学过程和过于理性、抽象的要求;有的地方要修改对“目标”“建议”的表述,力求使各学段目标、要求的梯度和层次和有关表述更加清晰;在“课程目标”和“实施建议”中,还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关于语文学习的关键性要求,补充相应的措施和说明。例如,强调“读书”在语文学习和思想文化修养中的关键作用,要求高度重视阅读的“兴趣、习惯、品位、方法和能力”,对于推荐阅读书目和诵读篇目也需要作一定的调整和补充。再如,在教学建议中继续强调“多认少写”的做法,避免让学生每学一字都要“会认、会写、会用、会讲”的高难度动作。依据各学段的目标,细化识字写字的评价建议,增强识字写字评价的可操作性。希望在一系列的修改之后,能使课程标准更好地体现语文学科的目标和内容循序渐进的特点。
(5)针对语文教学和社会语言文字运用中的突出问题,增强改革力度。关于汉字教育,是这一次修订工作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根据近几年的调查,发现中小学的识字写字教学还有比较明显的欠缺,事实上,不少高学历的成人也都比较普遍地存在严重的书写问题。因此,修订工作组认为中小学的写字教育有必要大力加强,社会各方面也都强烈呼吁,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识字写字的教学。在这方面,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错别字情况严重(包括中小学生与成人);书写质量普遍偏低;有的地区小学低年级学生写字学习负担过重。
针对这一情况,修订工作组经过反复研究后提出,必须转变汉字教育的理念。学习写字的过程,其实也是学生规范意识、书写技能、习惯、性格养成的过程,是体会和认识民族文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能增强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理解,提高审美感受力。所以,写字学习,不能简单地被当做为了有效地进行书面交流而掌握字形与书写技能的过程。
在汉字教育中,要关注写字的姿势和习惯,注重书写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规范意识和辨识正误美丑的能力;要关注写字过程,引导他们摒弃浮躁情绪,静心求实,认真练习,努力提高书写质量。
写字教育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举措,要抓紧抓实,持之以恒;同时,又要注意提高效率,尽可能不加重学生的负担。在第一学段降低写字量的要求,使课程目标更加切合低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要求在小学阶段每天安排练字的时间。
另外,还设法争取国家语委和有关专家组的支持,在课程标准附录中增加《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以此为写字教学、教材编写和教学评估等提供依据。
(6)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和课程标准的“知识内容”与“结构体例”。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没有直接回答“语文课程是什么”的问题,因为顾及长期以来语文教育领域里的种种习惯说法,尽可能少用新的表述,以维持稳定,减少波动。要想绕开矛盾,避免争论,实际上在这里面形成了许多纠结。这一次修订需要对此有一个明确的阐述。有人建议课程标准拟出一个语文知识序列,以便教师讲授。
事实上,在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有关的语文知识内容已包含在课程目标中。根据本学科的特点,语文课程标准没有像其他一些学科的标准,分“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两个部分,而是将“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要求结合在一起。
针对这方面的意见,修订工作组还是组织了力量进行专题研究,也试图对有关语文知识及相关建议尽可能“细化、系列化”。曾根据课程标准各学段目标中所涉及的语文知识整理出来,将原来的附录《语法修辞知识要点》扩充为《语文知识要点》,增加了关于汉字、拼音、阅读、写作、文学等方面的知识——这些内容本来就已出现在课程目标中。但是,在听取多方面意见之后,经反复斟酌,最终还是放弃了已完成的这项工作,因为担心如果单独列出这一要点,有可能会传达出加强围绕“知识点”训练的信息,误导教学。我们还是应该强调,语文课程是一门实践课程,必须要求学生在阅读、表达的实践上下工夫,应避免围绕知识条文、概念定义耗费过多的精力。过去一段时间语文教育的一个教训就是,将与语文课程相关的学科知识吸收过来,围绕语言学、文学、逻辑学等学科的概念构建起理性化的知识系统,围绕这一“知识系统”展开教学。语文学习中语言的积累、语感的培养和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的语文实践受到削弱,阅读和表达实践中对语言文字的体验特性被忽视。
有一些教师看了其他学科课程标准后,强烈要求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增加“内容标准”这一项。修订工作组考虑,尽可能和其他学科课程标准取得一致,对语文课程标准的体例作一些调整,也考虑到不同的学科之间存在着差别,在课程标准的结构体例上,不能不顾及本学科的特点。
有的学科,有本科目完整的知识系统,是真正意义上的“学科”,“内容标准”这一设置比较适合于具有此类特征的课程标准。如前所述,语文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课程,同时在内容上又是多方面的综合,而本课程的根本目标在于,要让学生在实践中建构多方面的知识,掌握语言文字运用的技能,增强语言文字的感受力,获得情感、文化和审美的体验。语文课程标准的设计须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来安排,不可强求与其他学科课程标准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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