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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修订稿对课程性质做了哪些修订?
发布者:苏世宁
答:课程性质的描述是实验区教师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明确、准确地表述本课程的性质,体现德育核心的理念,一是从总体上修改了原文本将“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并列的提法;二是按照三个维度具体阐述了课程性质,使表述紧扣“性质”的含义,同时,删除原文中“目标”的表述,避免前后文的重复。具体表述如下: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此次修订,从总体上体现了综合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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