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课程标准本学段的目标要求,列出不同学习内容的考查重点。
(1)汉语拼音学习的评价 课程标准规定:“汉语拼音学习的评价,重在考查学生认读和拼读的能力,以及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说普通话、纠正地方音的情况。” (2)识字学习的评价 课程标准规定:“识字的评价,要考查学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的情况,以及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运用汉字的能力,借助字典、词典等工具书查检字词的能力。 (3)写字学习的评价 课程标准规定:“写字的评价,要考查学生对于要求‘会写’的字的掌握情况,重视书写正确、端正、整洁,在此基础上,逐步要求书写流利。第一学段要关注学生写好基本笔画、基本结构和基本字,第二、第三学段还要关注学生的毛笔书写。第三学段要求学生会写2500个字。对学生写字学习情况的评价,要以课程标准附录5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字表一’为依据。 (4)阅读的评价 课程标准特别强调,阅读的评价要综合考查学生阅读过程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要关注其阅读兴趣与价值取向、阅读方法与习惯,也要关注其阅读面的阅读量,以及选择阅读材料的能力。重视对学生多角度、有创意阅读的评价。语文知识的学习重在运用,其概念不作为考试内容 (5)写作的评价 小学的写作评价是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标准要求:写作评价,应按照不同学段的目标要求,综合考查学生写作水平的发展状况。要重视学生的写作兴趣和习惯,鼓励表达真情实感,鼓励有创意的表达,引导学生热爱生活,亲近自然,关注社会。这是对写作评价的总体要求。 (6)口语交际评价 课程标准指出:“口语交际的评价,须注重提高学生对口语交际的认识和表达沟通的水平。考查口语交际水平的基本项目可以有讲述、应对、复述、转述、即席讲话、主题演讲、问题讨论等。”“口语交际的评价,应按照不同学段要求,综合考查学生的参与意识、情意太度的表达能力。”“评价宜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让学生承担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任务,并结合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考查学生真实的口语交际水平。” (7)综合性学习的评价 程标准指出:综合性学习的评价,应着重考查学生语文综合运用的能力、探究精神与合作态度。主要市面上眼于学生在综合性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是否能积极参与活动,是否能主动提出问题,还有搜集整理材料、综合运用语文知识探究问题、展示与交流学习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各个学段综合性学习的评价都要着眼于促进学生提高语文水平的效率,并有助于他们扩大视野,更好地掌握学习语文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