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教育的天平上 ——对惩罚教育的辩证分析与实践探索 潘军强/文 内容提要:惩罚与体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教育不应该有体罚但不能没有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在教育的天平上,一头是自由、宽容、爱,一头是科学、理性、法。 适度的、科学的惩罚更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 关键词:教育,惩罚,惩罚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持续上升,有其社会原因,但是,学校教育的不到位和扭曲也是重要原因。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发现,惩罚——已远离了教育,甚至有人执意反对一切教育惩罚。作为在一线工作的普通教育工作者,我们认为,理论是苍白的,教育困境令人深思,国内外成*****的教育实践必须借鉴。1、令人深思的教育现象案例一:有一天打开网站,一则题为《教师的膝盖为何这样软》的消息,却使笔者心情格外沉重,短文讲的是:在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男生在教室当众与女生搂搂抱抱,班主任看到后,即请这个男生到办公室谈心,万万没想到的是:该生竟然威胁老师要跳楼自杀,除非老师给他下跪。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老师屈服了,而这个学生转身得意地跑到班上宣布:班主任老师已经给他跪下了。读完全文,震惊之余,我想了很多。在现实教育中,学生逼老师下跪的例子虽不多见,但今天的教师确实有太多的无奈,承受着太大的压力,除了繁重的工作,更多的是心理上的负担。社会对教师的高期望值,家长对独生子女的过度宠爱,学生对挫折十分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学校内部无法避免的各种规章制度……导致了教师经常陷入欲管不能、欲罢难休的尴尬局面。 案例二:仅仅因为儿子未完成作业被老师“教育”了一顿,学生家长便纠集数人将老师殴打至死——这是近日发生在陕西铜川耀州区南街小学的一个令人震惊的惨剧。被害人邱淑娥是该小学的语文老师,带头行凶者张宏文则是她班上一名学生的父亲。一位被邻里们称为好人,曾获过陕西省优秀教师称号的小学女老师,竟然惨死在学生家长的拳棒之下,对此我除了感到无比愤怒,更多的是难以言状的悲哀。在我看来,这场惨剧虽是个案,却又是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多种矛盾的集中爆发,惨剧不仅揭示了中小学教师威信丧失、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严峻现实,又折射出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困境。 (2006年4月3日《华商报》)案例三::在某一农村初中,为教育学生远离网吧而举行了全体学生大签名活动(当然经常逃课上网的那几个学生也在上面签了字)。可是,并没有起到什么约束作用,那几个有网瘾的学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半夜翻墙而出。后来,这些学生私下说:“即使被学校抓到,最多被批评一下,有什么好怕的。”是的,他们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太低,不足以触及他们的心灵。还有,网吧经营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却未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者是处罚的力度不大。案例四:一位教师在博客留言:她第一次走上讲台时,十几岁,教初一,学生只比她小三四岁。她父母都是教师,之前,父亲就告诫她,第一节课一定要严格,特别是像她这样的小女孩,首要的是要在学生心里树立一个严师的印象。所以,她第一节课就给学生立下了各种规矩,作业怎么样做,考试作弊将如何等等,严格实施,之后再慢慢显出她活泼的一面,教学果然没出什么问题。而恰恰相反的是,我曾经有位同事,是女孩,她没几天就管不住学生了,后来被迫下讲台,去做后勤。后来我们交流才得知,她陷入一个误区,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希望和学生做理想中的朋友,造成一些学生后来就拿她不吃劲,调皮上头了,最后造成局势难以控制。 2、面对困境,我们需要反省什么我国的基础教育以及中小学教师们,一方面要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完成上级的升学指标;一方面要把学生教好,保证学生不出事儿,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管教学生和保护自己的手段越来越少,越来越无力;一方面要让家长满意,另一方面又要让学生满意,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学生又希望自己不受束缚,能由着性子调皮捣蛋……诸如此类的多种矛盾使得教师们左右为难,使得中小学教育陷入困境之中。背负着升学压力、素质教育的压力以及来自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多重压力让很多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这几年,有越来越多关注教育、研究教育的专家学者却没有从事过一线教育,把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师生之间出现的矛盾全部归咎于学校和教师,似乎谁都可以对老师指手画脚,口诛笔伐,甚至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得不好的老师”。人们希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把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还给学生,这原本没有错。但是,在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的现状下,我们的教学政策一味地倒向学生、偏袒学生,很多家长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为子女护短,甚至恶语伤人、无理取闹,势必使得社会和家长越来越不尊重、不理解、不配合教师的工作,使得学生在老师面前变得越来越背叛了教育的尊严。作为老师,我坚决反对那种盲目的为了出气而进行的惩罚甚至体罚,但我也清楚的看到意识到: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因为惩罚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我们应该反思,批评、管教、惩罚是不是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在一遍遍呼唤尊重学生权利、给学生尊严时,是否考虑过教师的权利谁来维护?教师的尊严和威信还要不要? 教育是爱的事业,可爱心既能创造未来,也能葬送未来。可以说,爱是教师进行教育行为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爱是一种道德,一种理念上的思想,它同制度相比,前者是软的,后者是硬的。对于一种美好的道德——爱,只能指向每一个人的内部,不具有强制性。爱可以超越制度,但对于绝大多数公民来说,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平凡人,是俗人,是法治社会中的人,受制度的制约远远超过一念之间的仁义道德。因此,我们应该把力气和智慧放在设计合理的制度上,而不是事倍*****半地进行爱的说教——把希望寄托在每个人的良心发现上。 二、惩罚教育的内涵“人的恶,是法产生的前提;人的善,则是法产生的动力。” 正如休谟在《人性论》中所说:“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联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惩罚教育的内涵全部包含在人性、法治的内涵之中,惩罚教育的合理性符合人性的发展规律,所以也应纳入法治的视野之内。1、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化,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可见惩罚是一种合理的教育方法,惩罚教育不包括体罚。惩罚教育是根源于制度的遵章办事,是合情合理的“法治”。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现已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说,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中国教育报》有篇北京外国语大学顾小存教授的一篇文章:《学美国交规有感》,其中他有这么一段感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走上人行道之前,总是碰到汽车在给行人让路,除了所谓美国司机素质高的解释,其实有着深厚的法律基础。殊不知在美国违反交通规则的惩罚是十分严厉的,在没有造成事故的情况下,故意违规的罚款动辄上千美元。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司机的高素质应该建立在深厚的法律基础上,而美国人从小就接受着违规要接受惩罚的理念,例如《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谈到,在美国,学生如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如传呼机、手机等,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强调学生在张扬个性的同时,必须以尊重他人、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为前提,对因自己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必须有承担责任,接受惩罚的勇气。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学校和社会施行的是惩罚教育,但这种惩罚教育明显提升了美国人的文明素质。 《国外好学生是个什么样》中提到: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等组成)投票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犯了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的,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镑以下的罚款。 而我们的邻国韩国在1998年明确规定禁止教师对学生的体罚行为,但由于种种原因,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于2002年6月26日公布一项名为“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的方案,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例如对学生服装、头发的具体样式哪些禁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允许教师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 上述这些国家,教育都很发达,国民经济条件优越,但是,学校并没有因此对学生放松要求,反而几乎以苛刻的要求使学生与法治教育“接轨”:如不准把传呼机、手机带进学校内,不准乱穿衣服、乱烫头发等,但这些丝毫不影响学生的学习潜力,这些国家的以前和未来就是靠这些从小接受严格的规则教育的学生来支撑。 而现在,我们国家许多专家过分提倡 “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极少用惩罚性处罚手段,认为处罚只能打击学生的自尊心,使学生丧失上进和改正缺点的动力。由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提倡和社会舆论对教师的监督,现在的老师越来越不敢批评学生了。同时由于学生的不配合和某些社会舆论对老师的扭曲性监督,使老师对学生的正常管理也可能做不到。如某报纸报道:某市中学全班学生团结一致,精心策划,联手炒掉班主任。而班主任被炒的原因不是能力不胜任教,也不是对工作不负责任,而恰恰是这位老师因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即不让学生谈恋爱、不让学生穿出格的时装所致!某省会城市初级中学几名女生因上网频频误课,老师只是劝阻学生上网,几个女生便离家出走,等学校和家长历尽艰辛找回学生,请她们复课时,她们竟以“不开除老师,我们就不上学了”为要挟,拒绝回学校。南方某市一中学生在课堂上公开打手机,数学老师当堂没收了该生手机后,第二天即被学生指使的人打成重伤。此后竟有媒体振振有词地评论:“教师可以劝学生停止打手机,但没收学生的手机,则属侵权行为。” 试想:在面临以上教育困境时,教师该如何抉择?仅仅能以“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来解决吗?没有惩罚性处罚手段,没有教育的法治化,我们的国家如何发展?国家如何振兴?2、惩罚教育的特征我们认为正确的惩罚教育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目的明确。不是为了“治”学生,而是为了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树立一种责任感、一种自信、一种健康的心理。惩罚教育以尊重和关爱为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尊重学生情感,惩罚不是讽刺挖苦,不是体罚,不以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为目的,而是通过有效的教育手段促使学生吸取教训,更好地健康成长。 第二,具有按约性。惩罚的方式、手段、力度经过学生讨论通过,坚决排除由教师一人说了算的随意性和专制性,实行按约惩罚。教师只能依规则实施处罚。学生自己讨论,和学校达成一种承诺。这样,处罚规定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契约。遵守契约规定就是兑现自己的诺言,违约则意味着未守信用。因此,对这种惩罚,“违约”的学生比较容易接受。 第三,惩罚教育的结果是培养现代公民。这种惩罚有利于学生自我意识的良性发展,有助于学生对自己错误的正确认识,减少本能的抵抗情绪,还有助于增强学生为自己过失而负责任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国内外惩罚教育的思想与实践惩罚教育的思想,古已有之。卢梭在《爱弥尔论教育》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孩子把窗玻璃打破了,家长既未责骂,也未打他,只是让他自己在这个破了窗玻璃的屋子里单独过夜,使他感受到了,风雨交加的寒夜,窗玻璃是多么重要而不可轻易毁损的道理。 英国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在《教育漫话》一书中,对惩罚作了精辟的论述。在反对过度惩罚的同时,洛克也认为不能放弃惩罚,而且在特殊的情况下,还要借助棍棒惩罚。什么是特殊情况呢?他说:“有一种过错,也只有这种过错,我认为是应当受到棍棒惩罚的,那就是顽固,或者反抗。”而“一旦发现了顽固即公然地反抗时,我们便不能假装不知道或不予理会,而必须在它初次出现时就去加以克服与控制,只是必须小心,不要弄错,必须看准它的确是顽固而不是别的东西”。 20世纪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在其共产主义教育理论体系中,对惩罚教育作了深入全面的论述。当时有一些人认为“惩罚有害无益,惩罚只能培养出奴隶”,也有人认为“纵然可以使用惩罚,但如果你惩罚了学生,那你就不是一个好教师,凡是不用惩罚的教师,才是良好的教师”。马卡连柯驳斥了这些观点。他指出,所谓“惩罚是培养奴隶”的观点,实际上是单纯从生物学、心理学角度进行的简单推论,惩罚虽然可能培养出奴隶,但也可以培养出自由和出色的人来,而且愈是优秀的人,要求更为严格,愈是可能受到惩罚;“不用惩罚的教师才是良好的教师”的观点,只是那些不接触实际工作的教育家的看法,这会使教师无所适从,而且会使教师变得矛盾、虚伪:为了表白自己是好教师,于是在该采用惩罚时也不愿使用任何形式的惩罚。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如果教师的良心、教师的熟练技术和教师的信念说明他应该使用处罚时,他就没有权利拒绝使用惩罚。”中国古代《易经》认为,在儿童的启蒙时期利用惩罚是有利的,如果脱去约束反倒是不利的,适度的“小惩”即可“大戒”。禅宗中的“当头棒喝”就是说明惩罚对犯错误者的惊醒作用。同样,国外也不乏惩罚教育思想。卢梭和斯宾塞都主张自然惩罚,让儿童为自己犯的错误承担责任;即便以尊重儿童著称的现代教育学家杜威也认为,儿童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和引起摩擦,必须接受有关领导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可见古今中外教育家都不否认惩罚的教育价值。在今天强调“尊重儿童”的时候,极有可能被“赏识”冲昏头脑,认为好学生是“夸”出来的,学生只能表扬,不能批评,更不能惩罚。事实上正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所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因此正确地认识惩罚的教育价值,尤显重要。看看鲁迅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以及《早》,想一想古时候的老私塾先生,戒尺应该说并不单单是代表专政,更多的是威严,可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无形的教育!它使你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道理,还有法规!有多少孩子在长大后还记得你那无数的说教?但他们一定会记得第一次被惩罚。这样的惩罚会伴随他一生的成长,会使他们警觉,给他们鞭策,促他们反思,让他们铭记。这样的惩罚,值! ??记得魏巍的《我的老师》,当老师的教鞭轻轻落下的一刹那,它便牢牢的深入了孩童的心里,成为了永远的美好的回忆。太多的呵护、道理和关注,已经让天使们产生了审美疲劳,这时候一次惩罚会在他们的心里产生遥远的牵挂。著名政论家、出版家邹韬奋在中华职业学校任英文教员,对学生犯错误就采用“罚站教学法”,当时华罗庚就是邹韬奋的学生,每当华罗庚谈起这位老师,都连称“厉害!厉害!”原来上邹老师的英文课,学生第一次答不出问题,就罚在原位站;第二次答不出,罚到台上站;第三次答不出,罚上放在台上的那张桌子上面站。二十多年之后,华罗庚做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所长,他也有一门训练孩子的“绝招”,被人称为“把学生挂在黑板上”。他叫学生在黑板上演算,学生演算不出,就不许离开。据说有一位如今在数学界独当一面的学者,当年曾被华罗庚“挂在黑板上”两个小时,而这还不是最高纪录。这两位大学者对学生都是一样的严格要求,并实施教育惩罚。 ??在江苏淮***徐向洋教育训练工作室,集中了120多名被父母送来的令各地学校头疼的“差生”“实行择差教育”。7年后,这所“学生病医院”已有400多名“差生”在这里重新获得了自信,发掘了潜能,转化为“会生活、会做人、会学习”的优秀学生,令昔日头痛的老师和烦心的家长刮目相看。“徐向洋教育训练法”也因其科学性、独创性、有效性,得到了专家和学者的认可。徐向洋谈及成*****经验时言,教育应该是赏识教育、成*****教育、生命教育、挫折教育、惩罚教育等多种教育手段的灵活运用。一个懒散的孩子袜子没有及时洗,管带老师就找来一盆袜子,盯着他反复洗了一个小时。从此,这个宿舍的臭袜子味没有了,该学生后来还成了卫生标兵。一个女生初来乍到,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菜有一点辣就大发脾气。食堂就连续一个星期在所有菜中都放了点辣,终于改掉了她挑食、任性的坏毛病。晚上熄灯后,有几个学生还喋喋不休,影响他人休息。夜半时分,一声紧急集合哨把学生集合起来,众目睽睽之下,说话者被要求围着操场跑几圈,结果再没有人敢开“卧谈”会了。 徐向阳为惩罚教育开了一盏绿灯,获得了成*****,也赢得现代人们某种程度的认可。事实上,早在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就主张教育要适应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的天性,但是并不排除使用惩罚。在其名著《大教学论》中,专门用一章来论述惩罚。夸美纽斯认为:严格的纪律是必须的,学校没有纪律犹如磨盘没有水。他以“树木如果不去常加修剪,它们便会回复到它们的野生状态”做例子,强调惩罚的重要性。他又拿渔夫捕鱼做比喻,论述惩罚的艺术性,一方面教师通过惩罚使犯错误的学生产生畏惧感,同时要运用温和与情爱的方法使之乐于接受,犹如“渔夫用网到深水里去捞鱼,他不独用铅块悬在网上,使它沉下去,而且把橡木系在网的另一端,使它能够浮到水面。”同样,教育工作者若想把青年“捞入德行之网”就必须将这两种方法巧妙地结合起来。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檀传宝教授态度鲜明——“赏时当赏,罚时当罚”。他认为,奖赏和惩罚是教师的专业权力,剥夺教师的专业权力是不理性的。就如同我们不能剥夺医生开处方、动手术的权力一样,教师的奖惩权也不能剥夺。“学生犯错误,教师去惩罚,是教师的岗位职责。当罚不罚的老师是‘缺德’的老师。” 从以上几位教育家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并不讳言惩罚教育,客观地分析了惩罚在实际教学中发挥的作用,徐向洋的成*****实践也证明了惩罚教育存在的合理性。然而,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不断深入,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差异,表扬和激励学生,成为教育者的共识的同时,惩罚这种教育方法,有被误解和弱化的倾向。现在一提批评和惩罚就好像是对学生身心的伤害, 好像有百害而无一利,甚至即使在教育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的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了,对学生身上的一些错误或不良倾向,不敢严格要求,感到束手无策,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下去,“谈罚色变”必将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品德培养和社会进步产生危害。 不敢使用惩罚的方式,一味的宽容,这并不说明每个为人师者都会自觉地与惩罚教育划清界限,彻底摒弃它,相反,惩罚教育正以一种背离其原有科学性的形式时常出现于一些教师教育过程中,超出其合理的使用范围,损害学生的合法利益。有的教师不让学生上课,随意将犯错误的学生赶出课堂,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的出现过在学生脸上刻字,逼迫学生吞吃苍蝇的不法行为。这是对惩罚的误解,我们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出现,但实际上出现的这种情况,并不是废除惩罚的理由,恰恰相反,需要我们正确地对待惩罚,为惩罚进行合理的定位。教育和惩罚是聪明的辨证法。只有教育,你只展现给了孩子一个片面的世界。加上惩罚才是两个世界,才是完整的生活。 |
写在教育的天平上 ——对惩罚教育的辩证分析与实践探索 四、惩罚教育与非惩罚教育的比较比较是医治愚蠢的良方。为了更清楚的看到我国目前校学日常行为行为管理制度的弊端,我们不妨与美国的学校日常行为管理制度比较参照。(一)两类例证 例证:美国一学校对学生违纪的惩处 1、迟到和无故缺席 美国学校对学生迟到和无故缺席,将按照下面的学校政策处理。即根据学校制定的处罚条例通知学生。如果三次迟到或缺课现象,必须立下契约,如果下次再发生类似情况,将被通报并扣掉学分。2、留校察看在美国,学生违反学校所规定的任何一条课堂常规,都将被处予留校察看。如果学生被告知要受留校察看处分时,学校会提前一天,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一旦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他会被***排在特定的教室里上课,若不这样做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美国的学生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自由。3、对违纪的惩处规定明确对于大多数违纪现象,学生将收到一份书面警告。如果一周内收到两次书面警告,校方发出一张传票,要求家长和学生在上面签字,第二天带回学校。无礼、打架或擅自离校的学生将直接收到一张传票。第一步,若学生收到一张传票,将受到半小时的留校处罚或其他适当的惩罚,并与家长联系。第二步,如果学生又受到一张警告或传票,罚学生课后留校,教师必须与家长联系。第三步,再发生违纪现象,将导致课后留校与家长联系,校长将亲自过问此时。 例证:中国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实践 一般的违纪行为,由班主任进行正面说服教育,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对一般的学生短期内效果较好,但长期以来,学生基本上出现“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现象。对较严重的违纪,班主任上报学校或请来其家长,进行批评教育,而家长一般希望学校方面,特别是班主任更紧一些。对严重的违纪,学校方面抱着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多次不改的作警告处分,一般不会作出留校察看处分,如作出更严重的处罚,需汇报上级,得到回应后才有权作出定夺。据说,这样的做法,其出发点都是为了尊重学生的人格权利。班主任为了管好学生,确保***全,学术上自主活动的时间较少(二)两类管理制度的评析制度是人们理性思维与现实相磨合的结晶。好的制度洞察人性,与时俱进,在时代潮流中吸取有价值的资源,清晰而精妙,既简洁又高效,人们在好的制度下油然而生的感叹。以上两则例证中展现的中美学校日常行为管理制度会带给我们许多的启示。1、制度设计的假设比较 任何一种制度,其出发点来源于一个假设。美国的管理制度一看就知道非常严格,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自由。一方面,中美两国对“自由”的认知是完全不一样的。简单的说,中国人一般的思维是:自由就是不受约束;美国人一般的思维是:自由就是免受不合理、不合法的强制。另一方面,中美对人性的善恶之假设是不一样的。中国有一句俗语:“人之初,性本善”。于是,把性本善的道德理想与现实的制度制约在一起,缺乏明显的界限,造成处理问题时摸棱两可,无明确标准可遵行。欧美国家在设计制度时,首先假设人是不可信赖的,于是在制度设计上侧重监督的作用,其制约机制精确完善。仔细分析一下,中国的假设是有很大漏洞的。从假设人是可以信赖的出发,就放松了处罚制度规范的严谨性,那么,假设有一个人钻了空子,势必对其他人平等权利构成侵犯,这明显就是不公正的,时间一久,易造成一种普遍性的伪善社会生活。欧美国家从假设人本恶出发,重在制度制约,让所有人的权利都不受侵犯,在此前提下,无需口头弘扬道德理想,人人平等,人人皆可向善。 2、制度设计的目的性比较 我国的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重在道德认知,修生养性,先己复礼,营造一种道德氛围;重在感性体验,培养学生的重义轻利,道德内省的品质。于是我们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到一种普遍的现象。学生违反了行为规范时,教师让孩子去对照某一条例想想自己错在哪里,该如何改正;有的教师让学生去抄行为规范,或写检讨书,或对受伤害的同学口头道歉等等。总之,侧重事情发生后的知错教育。 美国的设计行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把违纪现象抑制在萌芽状态;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社会生活准则的启蒙。因此,当学生违纪后,侧重依法处理,让学生明白,在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中,违反规则、法则是一定要受到处罚的,没有道理可讲。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什么是别人的权利,分得清清楚楚。法制意识深入学生的行为之中。不违法,首先是因为敬畏法律,其次明白自平等、法律是人类公共的理性,提升公德的认知水平。 3、制度实施的操作性比较美国的日常行为管理制度操作性很强。其一,规范内容简单明了,条款较少,学生教师都易认易记.内涵十分丰富。如《课堂常规》第一条所示:在任何时候都要尊重别人。平等、尊重人权之口吻十分强烈。又如对学校、别人、及自己的财产爱护、保护的条款出现过好几次。说明了财产跟人身权利一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其二,对违纪的处罚讲究民主秩序,使校方行使权力合理合法,与社会机制相吻合。如从书面警告到传票的过程即是明证。其三,家校协同,如相家长发出公开书面通知,家长的签字制度等。中国学校的日常行为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其一,规范内容繁多。学生、教师难以识记。其二,对违纪的处罚缺乏民主程序,校方,教师行使权力随意而行,处罚与认知两者往往重叠,让人分不清道德与法制的概念。其三,家庭协同性不够及时,且无法可依。家庭的联系必要性不强。因为家庭、学校对对违纪学生的管理方法雷同,基本上属于批评加说服教育。家长与学校同样缺乏法治的意识。4、制度设计的公正性比较首先从对学生违纪的处理机制看。我国的管理方法对学生及教师的权利造成了较大是不公正,不能很好地维护受伤害方的民主权利。如学生甲打了学生乙,老师按照管理制度来处理,只能侧重用多种方法进行说服教育,很多时候让学生甲对学生乙道歉就算了。这样做显然不能维护学生乙的人身权利,在学生群体及家长中造成了一个很坏的影响:面对暴力,学校就无能为力。相比之下美国学校的管理制度要公正的多。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教育法规中,第二条“企图威胁或已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这样的情况,施害方将会受到停学、开除、转学的处分”。对教师及校方来讲,我国的管理制度存在较大的不足,按理说,教师拥有传授知识的权利,但在我国,学生在课堂中违反常规时,教师会感到为难,去说服教育吧,会影响讲课时间且效果未必好。把学生带出教室吧,又不许可,更别说体罚或变相体罚了。在无法无依的情况下,教师授课的权利受到破坏,且其他学生正常学习的权利相应受损。此事如发生在美国,该学生将被处予“留校察看”的处分,且被***排在特别的教室里上课,如不从,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又如在对待私自外出的学生时,我国没有严厉的处罚条例,相反如发生这样的事,校方或家长往往会责难班主任,认为老师管得不严,出了问题肯定会找老师责难,而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教育法规中规定:“上学时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将会受到停学、开除、转学的处分。 通过以上的比较、评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学校的日常行为管理制度与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平等、公正的理念不相匹配,我国政府要求改革事业与时俱进的思想不相匹配,更与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水平相距甚远。因此,我们期待着关注教育改革的人们,在引进先进教育思想理念的同时,一定要同时引进先进的教育管理制度。从事教育实践的人们应争取属于自己的制度权,在好的教育管理制度下,教育才真正走向自由。自由的内涵才能凸现出来。解放孩子,必先解放教师。在制度的保障下,教育的爱心才能创造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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