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的论述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组合、基金费用的条款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1998年4月24日,中国七砂等4家公司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称将向开元基金和金泰基金配售新股,配售量为新股发行量的5%。此消息公布后,两个基金的市场价格连续三天以涨停报收。而在4月30日,市场传闻停止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即以接近跌停的价格开盘。在目前情况下,基金可以不通过申购摇号直接在网下配售新股(下文称新股配售)相对于其他投资者的新股认购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措施(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如此!),基金价格随着这一措施的实施或取消而波动是很正常的,并且,基金价格的正常波动幅度应当与这一措施对基金的收益及其现值的影响相对应。现在的问题是,基金在网下直接配售新股这一优惠到底值多少钱?
一、新股配售对基金收益率的影响
1、基本假设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的资产20%投资于国债,80%投资于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分别按照前一日基金净资产的2.5%和0.25%的年费率每天计提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
在基金契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为了估算新股配售对基金收益率的影响,我们再作如下假设:
根据1998年8月1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每只证券投资基金一年中用于配售新股的资金,累计不得超过基金募集资金总额的15%,对于目前20亿规模的基金来说就是每年用于新股认购的资金累计不得超过3亿元。由于基金所配售的新股,在股票上市之后持有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同时考虑到新股发行和上市一般间隔为一个半月,所以我们假定基金一年中同一笔资金认购三次新股,即基金每年专门用于认购新股的资金为基金资产的5%。因此,在以下分析中,我们假定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国债,75%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5%用于申请配售新股,国债年收益率为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