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令人咋舌”说开去
张 旭
笔者曾从电视节目中听到“令人 舌”的读法,深感不安。“咋”有“ ”“ ”“ ”三种读音,但并无“zh?”的读法。“咋”的不同读音各代表不同的含义:咋( )(方言)在某些地区用作疑问代词,相当于“怎么”;咋( )(书面文言词语)“咬住”之义,咋舌即咬住舌头,形容因吃惊、害怕而说不出话来;咋( ),咋呼(方言),大声说话,也有张扬、吹嘘的意思。不宜写作“诈唬”“咋乎”。咋有多音,但并非“异读字”,“咋舌”并不属于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定的“有异读的词”。将“咋舌”读作“ 舌”,这种差错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曾不止一次地出现,的确令人咋舌。 现在将“衣冠”的“冠” (帽子或形状像帽子,或在顶上的东西)读作“ ”的现象已不多见,但把“冠( )心病“读为“ 心病”,将“树冠( )”读作“树 ”的差错,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而把“畜( ,牲畜)力”误读为“ (畜牧)力”,“刀耕火种( ,种植)”误读为“刀耕火 (种子)”也屡见不鲜。值得一提的是,有的播音员竟将“同仇敌忾( )”错读为“同仇敌 ”,还有的播音员不止一次地把“相形见绌( )”错读为“相形见,甚至读作“相形见 ”,这不能不令人咋舌。 读音不规范的现象在影视界出现的频率之高,就更令人咋舌了。例如:在某电视连续剧里,一位演员竟将“饮鸩( )止渴”读作“饮 止渴”。在电影及电视片中,少数演员将字音读错的现象,不胜枚举。仅从某著名导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将“不遗( )余力“说成“不 余力”,便可见一斑。 作为现代化的大众传播媒介,广播、电影、电视使用语言文字是否合乎规范,不仅关系到宣传的实际效果,而且对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千万不能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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