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对教辅、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教辅、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的工作,确保学校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教辅、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依据
本细则主要从德、勤、量、能、绩五个方面分等考核,总分为100分。
㈠思想品德(10分)
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不制造矛盾。
㈡考勤(20分)
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来无病事假,纪律性强,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政治学习、学校集会无缺席。
㈢工作量:(15分)
每个被考核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以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由考评小组确定分值。
㈣工作态度及能力(35分)
1、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且能独当一面,工作效率高。
2、工作态度好,不但热爱本职工作,而且具有创造性,工作做得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群众反映好。
3、工作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严于律己,无渎职现象。
㈤实绩(20分)
1、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创造性开展工作,有金点子提出并采用,成绩明显。
2、工作中能团结协作,配合默契,综合工作完成较好。
3、工作有计划,有台帐,无安全事故,无明显失误。
二、考核说明
1.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确定为优等。
①本学期工作中有失误现象并造成一定的后果或损失。
②在廉政,行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差的。
③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一律不合格。
①工作不服从分工
②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大损失者
3.长期不在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4.教辅后勤人员实绩考核参照《教师实绩考核细则》,并发放相应实绩奖。
5.校长室对本细则有最终的解释权。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同行测评,每学期结束前召开全体教辅后勤人员会议,由全体教辅后勤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
2.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对后勤工作人员填写测评表。
3.考核总分为100分,优秀比例10%左右,不合格一般控制在3%一下。
四、考核奖金发放原则
考核奖金标准由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凡优秀等次享受考核奖的110%, 合格等次享受考核奖的100%,不合格等次享受部分或不享受考核奖。
附表1《丹徒区实验小学、宝堰中心校教辅后勤人员考核细则》
附表2《同行测评表》
附表3《考核小组评价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