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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会有情感,如:后悔、开心、惊讶、难过······每当发生一定的事情后,我们的心总会有相应的感受。那一次,我的心感觉到因委屈带来的痛。
这是两年前的一个中午发生的事情,至今我仍然记忆犹新[注: 过去的事,至今印象还非常清楚,就象刚才发生的一样。]。我和fym一起手拉着手走在一条小吃街上,她手里拿了一张十元的整钞。我们的目光在五花八门的小吃上转来转去,把整条街都逛了下来,最后把目光锁定在鸡柳和肉串上。可一抬手,那张十元钱没有了踪影。她心急如焚[注: 心里急得象着了火一样。形容非常着急。],又赶紧掏掏口袋,我一看她那副慌张的样子,便心领神会,低声细语:“钱少了吧,没关系,不就是十元钱,大不了下次我们多带些零钱来买小吃吧!”她听了我的劝,拉着手,大摇大摆[注: 走路时身子摇摇摆摆。形容自以为了不起的傲慢神态。]走出了小吃街。
几天过后,我和她都把这事给淡忘
了。第四天时,她来我家玩。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阳台上的十元零花钱。她“扑”地一声站起来,大步流星[注: 形容步子跨得大,走得快。]地走到阳台,拿起十元钱。过了一会儿,她怒气冲冲地向我翻了个白眼,大声说:“梅竞文,没想到你是那样的人。”我不明是否,问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啊?”“你偷了我的十元钱!”“我没有······”“不可能!”她咄咄逼人[注: 咄咄:使人惊奇的声音。形容气势汹汹,盛气凌人,使人难堪。也指形势发展迅速,给人压力。],硬说是我偷的,我只能做一味的辩解。
最后和她绝交了。我多么想说:“你冤枉我了。”让我好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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