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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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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多方扶持不宜撤并的农村学校
【典型案例】浙江省上虞市经过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仍保留了34所农村完小,总数超过全市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近年来,该市十分重视农村完小建设,通过一系列“强筋壮骨”措施,为这些农村完小增强发展后劲。
市财政每年投入6个200万元,解决农村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其中一个专门用于农村完小建设。该市教体局还制定了《农村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评估操作标准》,引导各乡镇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完小办学条件。该市规定,凡创建AAA级完小的乡镇奖15万元,AA级完小奖10万元。这一机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完小的办学条件。
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暂时不宜撤并的农村学校,地方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扶持办好这些学校,而不是放任不管。
全国人大代表杨月梅的家乡是广东省连山县。据不完全统计,10年时间,连山县中小学在校生由3万人下降到1.5万人,导致县里出现了一大批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对这些暂时还不宜撤并的学校,杨月梅提出:“政府应当切实加大投入,通过师资交流、政策倾斜等举措,使这些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百姓需求。”
与杨月梅的观点相似,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华认为,对一些特殊的小学、初中和教学点,应该确立保护及扶持政策,如果有长期保留这些学校和教学点的必要,则一定要以较高的标准增加经费,同时在师资队伍上予以扶持。
“对不宜撤并的学校,要提高它们的质量,需要对其进行支援和教育资源的整合。”王建华说,“这几天在会议上,我听到很多委员讲,一些县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大学生占了90%左右,我是很高兴的。”目前,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继续深入基层,充实到农村教育教学一线中去,并通过提高待遇、建造教师安居房等一系列长效机制,让这些教师真正能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以保证农村教育科学发展。
《中国教育报》2012年3月13日第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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