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劝将不如激将。”所谓激将法,就是利用学生的自尊心和逆反心理积极的一面,从相反的角度,以“刺激”的方式寄予良好的愿望,以激起“不服输”情绪,使其产生一种奋发进取的“内驱力’,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出来,从而得到不同寻常的教育效果。运用“激将法”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切忌滥用。 要知道,学生个体千差万别,“激将”并非每次在每个孩子身上都能凑效。例如,在学生遭受挫折之时,运用激将法显然是不合适的,应给予更多的安慰和鼓励,而在其得意忘形或麻木不仁之际,运用激将法则可以起到震动、唤醒的教育作用;在班风不正,学生以蔑视老师或破坏纪律为荣的情况下,运用激将法,很容易激起学生的对抗情绪,最好采用耐心疏导、树立榜样或利用反面典型进行教育等方法“综合治理”,待班风端正并形成了正确的集体舆论和良好的“心理气氛”时,再运用激将法,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索里和特尔福特的研究,“男孩易受斥责影响,女孩易受颂扬影响”,因而在思想工作中,对男生适当“刺激”往往会产生好效应,面对女生则多表扬少批评,而且大多数女孩害羞胆小,故而使用激将法也不宜在公共场合进行。 第二,适可而止。 当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个学生的心理承受外界环境的刺激或压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在此限度内,教育者给予刺激、压力的强度和“内驱力”成正比,即人们常说的“越激越奋发”,压力变动力;如果超过了这一限度,就会导致与教育者期望相反的反应或“内驱力”的降低,即人们所说的“越激越糟糕,压得瘫了腰”。因此无论是教师用意何其善,对学生施行“欲擒故纵”时,教师手中的“那网”要撒得开去,收得得心应手,切不可操之过急,激怒了“雄狮”,千万要考虑到你的话语分量是否已超出了孩子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这就需慎上加慎,精心部署整个“战役计划”了。例如,对自尊坚强的学生在引导过程中可间用激将法提出较高的要求;而对自卑怯弱的学生一般不宜采用此法,而应以鼓励为主,即使“激将”,态度也要和善,“刺激”也不宜过大;对那些漫不经心,对一切都抱无所谓态度的学生,可严肃认真地“刺激”一下,以引起其重视;而对那些踏实认真的学生一般以诱导为主,如需用“激将法”也只宜在谈及相关问题时比较含蓄地点到为止。 寄予的期望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激将法所暗含的期望必须略高于学生的实际思想认识水平,但又是近期经过努力所能达到的。如果不考虑学生实现这一期望的可能性,期望过高、过远,学生感到“可望而不可及”,那就不仅不会成为激发他们实现这一期望的内部动因,相反还会使其丧失“羞耻心”,增加自卑感,甚至会使其产生消极退缩或对抗情绪,导致逆向反应。因此,教师运用激将法,必须了解目前学生的思想状况,寻找其思想的“潜在发展区”,在此基础上确定“激将”的期望目标的高低。对好、中、差学生的要求要有层次区别。尤其是对差生,教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不宜操之过急,更不应把他们作为“出气筒”,名为“激将”,实为训斥,而应以诱导为主,即使用激将法,暗含的期望也应是他们能够接受且近期内有很大实现可能的,从而使他们经过一段时间努力能够看到自己的进步,享受到成功的欢乐。这种进步和成功反过来会导致其抱负水平的提高,起着“自我激励”的作用。经过若干次小的进步的激励,他们就有可能取得较大的进步,达到预期的目标。 综上所述,教师必须经常和学生进行“心理换位”,设身处地为其着想,以实现心理上的沟通和“相容”,保证“激将”教育的可接受性,发挥这种独特教育方法的最大功效。 (作者单位系广东省汕头市澄海永新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