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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2012年的北京市人代会上,她计划提交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建议。建议将不仅涉及妇女退休年龄问题,还有妇女在工作中晋升、继续学习的保障、退休以后的出路问题。
据介绍,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正在调研弹性退休制。相比较此前颇受关注和争议的“妇女延迟退休”,这一制度更具合理性,也更能体现男女平等。
■ 解读 在上下限间有选择权
2011年,全国妇联曾发布调研报告,称同意男女同龄退休的被访者超过五成,特别是同意男女干部同龄退休的比例更是接近六成。不过,对于女性退休年龄延长,女职工受访者中选择不同意的比例略高于同意者。
谭琳代表向记者介绍,相比较之前的“延迟女性退休年龄”,现在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部委,正在调研的是“弹性退休制”。
弹性退休制不是简单地一刀切,而是让男女在退休年龄上有选择权。“比如男女有个共同退休年龄的下限,50岁或55岁,到这个年龄可选择退休。同时也设置上限年龄,比如男女都是60岁,让男女都有机会在上下限间有选择的权利。”谭琳说。
目前,这一制度仍处于调研和政策分析阶段,何时能出台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国家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人口、社会保障以及就业等因素。”谭琳表示,从长远看,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是趋势,相比“延迟女性退休年龄”,这一制度更能体现男女平等和公平,可照顾到更多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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