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楼主 |
发表于 2012-1-10 14:08:18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英语了(2.4)
原来,我不是很喜欢英语。因为我觉得很枯燥,有时还不会读。现在我知道英语是全球通用的语言,学会后我就能和外国人交流,知道很多事和许多知识,还能看许多外国的书。
每年都有一些美国普渡大学的学生到金陵饭店实习,还到我们家来玩,他们来时和我爸爸妈妈交谈,可我一点儿也听不懂,真像傻了眼的兔子,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交流。此外,有几个大学生送给我《小熊维尼》、《三只小猪》和《猴子的故事》等等,都是英文的,可我全看不懂。所以,我现在多听、多读、多写,寒假作业本上的英语,我总是最先完成。
古人言:“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句话形容我是太恰当不过了。(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