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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三年举行一次教师业务知识考试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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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06: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考试结果实行“四挂钩”

  本报讯 (记者 高耀彬)山西省晋中市所有在职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各级教研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共3.2万人,日前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三年一度的业务知识考试。

  从1999年开始,晋中市教育局按照《晋中市中小学人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教师和校长“三年一试”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通过考试,促进了学习型学校建设,转变了校长的管理理念和教师的教学观念,推进了课程改革,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这次考试已经是第4次考试。

  教师的考试重点是,考查其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实际应用能力,在不突破现行教材和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初、高中教师的考试分别增加一定权重的与中、高考同难度的考题;各级教研员参加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业务考试;校长的考试内容包括学校发展规划、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等。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教师和教研员,以及特级教师和省级学科带头人,实行免试政策。

  考试结果实行“四挂钩”,即与教职员工聘任挂钩,考试不合格的教师要转为职员;与专业技术职务聘评挂钩,考试不合格的人员3年内不能评职称;与评模评优、教学能手评选和学科带头人认定挂钩,考试不合格者,没有评选和认定资格;与教师继续教育挂钩,不参加考试者不予审验《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为体现人性化,该市还给考试不及格者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中国教育报》2008年7月3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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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09:4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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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7-31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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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果实行“四挂钩”,即与教职员工聘任挂钩,考试不合格的教师要转为职员;与专业技术职务聘评挂钩,考试不合格的人员3年内不能评职称;与评模评优、教学能手评选和学科带头人认定挂钩,考试不合格者,没有评选和认定资格;与教师继续教育挂钩,不参加考试者不予审验《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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