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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教师[2008]1号)的精神,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指导思想
实施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必然要求。通过实施本方案,建立一套规范、权威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认证体系,对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提高教育技术培训质量,促进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的整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认证制度,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
——依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在2008—2012年间,运用多种途径和手段,组织阜阳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认证制度,形成与全省统一规范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认证体系。
2.任务
——依据培训大纲,开发培训资源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为依据,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技术培训理念、内容和方法,注意与相关培训的衔接和整合,结合全省和阜阳市培训工作开展的实际,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优质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资源。
——加强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培训
加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市、县(区)两级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体系。依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标准》,在组织对各级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对各级教育技术骨干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加强与其他相关培训的衔接与整合,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相关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免修、承认部分培训内容的办法,减少重复培训,提高培训效益。
——依托安徽教育资源中心网络,开展远程培训
我市将依托安徽教育资源中心网络,充分利用其多渠道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方式,整合优质的教育资源,将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学方法、先进的文化知识传送到各地特别是薄弱地区和偏远山区的中小学,有效地组织广大教师开展远程培训。
三、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本计划实施方案的组织管理,市教育局决定成立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本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项目办公室设在阜阳市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师训科归口管理,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
项目办公室作为阜阳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与安徽省项目办公室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的联系、协调、沟通和交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在业务上接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的指导。负责组织开展对县级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对培训和认证工作进行指导、评估和监控;承担研究制定我市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方案,组织开发、审定、遴选培训辅导教材和网络课程,制定网上远程培训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电教部门要和师训等部门密切合作,保证培训、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2、政策保障
阜阳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研究制定与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相关的配套政策,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并逐步与教师的表彰奖励、职称评聘等挂钩,形成促进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的有效机制。
3、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农村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中的教师培训经费和信息技术教育经费,并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教师培训经费的作用。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制度,积极争取和拓展其他经费来源的渠道,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4、管理体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理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体制,明确培训主管部门的责任,对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进行规范管理,经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基地才有资格进行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坚决制止多头管理,重复培训,乱办班的现象。要建立评估机制,加强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本计划实施的质量和效益。
四、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
全市在职在编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其中市级培训骨干教师(包括中小学正副校长、教导主任、学科负责人、学校骨干教师、技术管理员),县级培训一般教师。
2、培训方式
培训不少于50学时,采用集中培训、分散研修、安徽教育资源中心远程培训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大致有四种模式:
集中模式:连续集中培训50学时;
分散集中模式:连续四周每周利用周六、周日两天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不少于50学时;
分散研修+集中模式:连续四周每周周六或周日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分散研修不少于30学时,共计约54学时。可同时分A、B两班交叉进行。
分散研修+远程培训+集中模式:四周为一期,第一周和第四周利用周六或周日集中培训不少于12学时,第二周和第三周集中在中心校(或有上网条件的学校)远程培训不少于24学时,分散研修不少于20学时,共计约56学时。可同时分A、B两班交叉进行。
3、做好衔接与整合,避免多头培训
根据教育部师范司的意见,凡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核心课程7.0版本以下教材),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可认同获得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等级证书。凡2006年以后(含2006年)接受“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核心课程7.0及以上版本教材)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认同已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中级培训。
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基础知识培训、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Intel基础课程项目培训等相关培训,经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于相应内容和学时的培训。
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可免于相应内容和学时的继续教育。
五、实施步骤
1、2008年6月,成立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
2、2008年下半年开始,分期、分批实施市、县两级培训。
3、2008年7-8月,配合省首批(试点)实施规划开展培训工作。
4、适时召开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启动工作会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宣传实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明确目标任务与要求。
六、培训收费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收费按照《安徽省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3]243号)执行,每人每课时3至4元(不含教材费),从年度公用经费教师培训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中支出。
七、考核发证
学员学完全部规定不少于50课时,并经理论考试和上机考核测试合格后,发给《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合格证书》,凭此证可将此培训成绩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作为对教师在教育技术能力方面的认可。
附件:
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蒋中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如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存亚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刘世勋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成 员: 丁华颍 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连 璞 市教育局电教馆馆长、教育电视台台长
王如达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姜连山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项目办公室:
主 任: 连 璞(兼)
副主任: 田 霈 市教育局电教馆
郝亚平 市教育局电教馆
马洪生 市教育局电教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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