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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管理奖励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大教发(2004)76号文件精神,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特制定李白河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奖励方案。
1、各学科必须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
2、参加竞赛前,辅导教师要将参加竞赛的名称、组队情况和辅导计划书面上报教导处或德育处,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经学校同意后,辅导教师要对参赛学生进行赛前辅导、培训,并对学生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团体竞赛项目,指导教师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每次辅导要认真作好记载,要切实提高每一次指导质量。
4、学校教导处、德育处将不定期对辅导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辅导质量较差的指导教师,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以提高参赛质量。
5、比赛结果揭晓后,指导师要将学生团体或个人以及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教师指导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李白河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方案》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指导教师和班级给予奖罚,并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先、晋级和班级评先等挂钩。
6、辅导学生参加活动或指导学生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教师指导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视其级别和效果参照本方案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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