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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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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07: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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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护照办登机手续
10月14日,执行指挥中心接报,邓建国将于15日上午前往济南。虽然是星期六,执行干警仍然在清晨6时到位,准备对邓建国采取强制措施。然而直到值机结束,邓建国始终没有办理登机手续。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指挥中心,经过查询,发现有一个“邓建国”不是以身份证登机,而是以护照办理了登机手续。10分钟后,邓建国被从飞机上带了下来。
在被问到为什么要买两张机票、为何一张用身份证、一张用护照购买时,邓建国称其觉得活动方提供的经济舱位置太差,就自己购买了头等舱。但是,从航班登机情况看,以邓建国身份证购买的机票始终没有退票或者加钱升舱的记录。
被拘后邓要求不要曝光
被拘留后,邓建国当即表示想办法还钱,可以马上先还10万,余下的再与债权人商量。他还一再向法官讨价还价,并提出不要宣传此事。
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邓建国的包里有两张最近的刷卡消费小票,一张2万元,一张1万多。另外还有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据悉,当天下午,邓建国的代理人赶到广州中院执行局,与经办法官谈还款事宜。
为在豪华酒店娶妻摆酒前签和解协议
据邓建国案的经办人饶法官介绍,由于邓建国想尽办法逃避债务,又喜欢炒作,对邓建国的强制执行颇有些“戏剧”的味道,但最终邓建国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名下存款只有1.8万元
2007年5月,邓建国因为拍摄《野蛮公主》第二部,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期限一年,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2008年7月,申请人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6月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申请人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未理会,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马上就对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在各个银行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只有18667.56元。而之前邓建国在番禺买的地早就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广州中院只能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名下的南村镇、大石镇的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巨星影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经变更为邓凯。
婚宴摆完后仍不还钱
就在这时,邓建国却传出要和19岁的女友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法院立即向邓建国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要求长隆酒店协助执行。
邓建国无奈之下,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要求与对方达成还款计划和《和解协议书》。在6月28日签订的《和解协议书》中,邓建国明确表示对欠债一事没有异议。他还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还50万元、明年底还140万元、继续还清余款等。申请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提出,同意邓建国在长隆摆酒。
然而,轰轰烈烈地摆完酒后,7月4日过去,邓建国未按协议还钱。就在不久前,邓建国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同样置之不理。法院开始对其实行查控、呈报拘留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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