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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1年三本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投档线录取名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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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9:5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1号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 本科

学习年限: 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5-7年;

其他专业学制4年, 学习年限为4-6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近 2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9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1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00.7万元,图书17.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招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论坛)课。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70402
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801
水利水电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904
农业水利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9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090101
农学
4
理工
农学

090102
园艺
4
理工
农学

090103
植物保护
4
理工
农学

090401
园林
4
理工
农学

090501
动物科学
4
理工
农学

090601
动物医学
5
理工
农学

110203
会计学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110401
农林经济管理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理工、文史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理工、文史
经济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印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宿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1)新生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微博)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降分录取的省份,以所在省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准)60分以上,有资格获得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如下:

奖金等级
奖金额度
高出标准
备注

一等奖
学年学费的50%
120分
以上各奖项不兼得,采取标准分的省市换算成实际考分统一计算

二等奖
学年学费的30%
90分

三等奖
学年学费的10%
60分



(2)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年 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受奖面达28%左右。

(3)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院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勤工助学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我院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辽宁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1.调档比例:

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在各省参加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先专业志愿优先,再外语成绩优先。

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而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6.有关事项说明:

(1)各专业均无加试,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报考园林专业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2)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通知书及学院网站公布。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网址:http://www.syaustc.com

E-mail:zs_syau@163.com

咨询电话:024—84319556/84319555;

传真:024-84319555;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1号;

邮政编码: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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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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