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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11二本录取分数线投档线招生录取查询名单结果理科第二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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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10: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主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注明辽宁科技大学(营口大学园)的专业在营口市办学:地址辽宁省营口市。
    人民武装专业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和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高职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7.6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0.4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2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教师44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399.65万元,图书141.6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物流信息方向)、软件工程(金融信息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所有专业、高职所有专业及营口大学园办学的所有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助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250元、4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近三年连续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否则,顺序调用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
    ②根据考生分数,按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在第一至第四专业志愿实行)。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
    7.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艺术类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江西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艺术类表演(声乐方向)、表演(曲艺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的表演(声乐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2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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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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