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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4—9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4年;高职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993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7509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1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660.54万元,图书98.00 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专升本)和网络工程(专升本)专业只开设英语教学。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普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专款,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获奖说明
无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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