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教职工健康,在传染病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牟县教体局卫生防疫工作通知精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广大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疾病防控工作。
2.假期期间尽量减少出行,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外出旅游。不参加校外培训班和研学旅行活动,教师外出武汉区域及时给学校办公室报备,不去武汉等疫情地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3.利用网络渠道对家人、同学、朋友及时提醒,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信息提醒:提前在学校钉钉群和班级钉钉群中告知,教师如有感冒、咳嗽、发烧等症状,不准返校;如果体温有异样,抓紧时间上报进行隔离。
5.严格信息报送。坚持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照迅速、准确、直报的原则,自2020年1月30日起,实行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0:00前将本校师生健康情况上报至教体局疫情防控群及中牟县学校卫生群;如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局体卫艺科。
6.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应急预案启动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1)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疫情报告后,应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在校内发现疫情的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立即隔离;学校立即在第一时间内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4)学校对疫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区域隔离、封闭,立即执行。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体局的处理意见。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6)疫情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四家定点医院诊断为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学校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
(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