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年级、班级公共卫生责任和学校疫情报告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班级、年级公共卫生责任和学校疫情突发事件责任人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及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职责制度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专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年级、班级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职责制度
1、班主任是班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年级组或级段长是校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负责人。校长为总指挥及负责人。
3、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及家长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并上报年级组或校长。
4、负责本班学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组织和宣传教育。
5、定期对班级学生的出勤打卡、学业学习、健康统计情况进行督察。
6、如有特殊情况立即上报专任责任人和校长,并做好班级内宣传安抚工作。
三、学校公共卫生责任的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公共卫生及传染病疫情监测
停课期间做好每日健康打卡的督促、选集和汇总等工作。开课后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健康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