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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办公环境,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保障我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实施全面禁烟是我单位创建无烟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我单位禁烟工作的各项规定。由我校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禁止吸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事宜。
一、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组织禁烟监督员不定期对我校各科室禁烟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对违反禁烟工作有关规定的个人,将按规定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其本人的责任。
二、奖励
设立“优秀禁烟办公室”奖。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市、区爱卫部门专项检查中未发现违反禁烟工作相关规定、达到无烟办公室标准的科室,被评为年度“优秀禁烟办公室”。
三、处罚
1、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在学校所有区域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单位通报批评并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2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禁烟工作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各办公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在本科室内发现违反禁烟工作规定的行为,科室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将依照第1条之规定对科室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
3、各办公室实施禁烟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室全体人员有责任、有义务遵守禁烟工作有关规定。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禁烟工作规定的现象,每发现1处对本科室处以30元罚款(罚款由办公室全体人员均摊),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月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公布,报财务科执行。
四、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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