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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湖坊镇中心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直至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保教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园内发生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三、具体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2、建立学生缺课考勤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进一步严格消毒制度,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幼儿园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㈠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⑴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⑵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⑶园内如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⑷加强对发热幼儿的追踪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加强对饮用水、食堂、厕所的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幼儿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⑴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⑵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⑶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⑷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⑴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⑵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⑶对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㈡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㈢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遗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扩大。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措施
幼儿园适当安排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并设立相对固定的兼职卫生保健医师,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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