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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使用说明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华东师大版)包括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30项微能力,分别适用于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
1、所属环境是指信息技术应用的教育教学环境类别,分别为:
多媒体教学环境:包括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与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等类型,重点支持教师实施集体教学。
混合学习环境:包括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网络教学环境、移动学习环境等类型,重点支持开展集体学习。
智慧学习环境:有智能教育设备支持的学习环境,能够支持学生实现个性化学习与差异化学习。
2、能力描述是对该项微能力的界定,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行为表现的描述。
3、依据微能力要求,教师需根据要求提交所有的测评证据,证据形式可能是教学设计、实施计划、课堂实录片段、教学资源、案例描述、教学反思、学生体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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