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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乡亲们,我是家喻户晓的拖鞋女士。
我出生在一个开阔无比的厂房里,现住在宁波市东南角小明家的别墅中,与我同处一室的还有我的朋友拖鞋先生和我的凉鞋妹妹,无论到什么地方,他们总会陪伴着我。
我身上披着软软的绒毛大衣,长着粉嘟嘟的耳朵和一双明亮的玻璃眼睛,自带“明星风范”,简直就是拖鞋中的时尚大咖。
当我离开厂房,被销售员摆在市场精致高贵的玻璃柜时,碰巧遇见了小主人一家,小主人一眼就看中了我,紧紧抓着我爱不释手,从此,我就成为了小主人家的一份子。将我带回家后,主人也十分爱护我,只有把脚洗得干干净净的,才会钻到我的身子里来。我也会紧紧的拥抱主人的脚,用我柔软的肚皮温暖着它。
但有时候,我也会遭受恐怖的“天劫”。一次,主人刚参加完运动会,回家后把运动鞋一甩就穿上了我,脚上满是臭乎乎的汗水,弄湿了我粉红的绒毛,脚趾头在我的身子里动来动去,残害着我柔软的肚子,我的全身都充斥着臭气。
我不仅要遭受这突如其来的“熏陶”,还时不时要忍受家中小狗对我的摧残,每天主人一回家,小狗便会把我叼到主人脚边;主人去洗澡时,他用又肮脏又锋利的小爪子将我挪到卧室,转身又拖来与我“同甘共苦”的凉鞋妹妹;到了晚上,小狗便会趴在我身上睡觉,对我来说如千吨巨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由于每天被它这样摧残,我已练就了“刀枪不入之身”。
在家里,我还是一个“助架高手”,每当小主人做错了事,就轮到我隆重登场了,妈妈操起了戒尺,爸爸提起了我,两人一阵“男女混和双打”,打得小主人抱头鼠窜,乖乖求饶。等爸爸妈妈走了,小主人又把我摔在地上,用力的踩着我的背,拉扯着我的两只小耳朵对我怒吼。我的一只耳朵残缺了,另一只耳朵耷拉了下来,我那明亮的玻璃小眼睛也缺了一个,样子狼狈极了,各个部位都残缺不齐,早已不复往日射灯之下耀眼的“明星风范”了。
第二天,女主人嫌弃的把我丢进了垃圾桶,之后,我又辗转来到了垃圾站,被一个流浪的小女孩捡走了,开启了我无边无际的流浪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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