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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开展校本研修工作,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如下校本研修制度。
一、学校必须把教师的校本研修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要有长远规划,着力创建学习型学校。
二、校本研修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由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并确定有针对性的研修内容。
三、教师认真自学,按时参加集体研修活动,每次研修活动要签到。
四、集体研修时间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要请示校长。
五、集体研修时不允许说话,不许做批改作业等与研修活动无关的事。
六、学习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记录,研讨时积极思考和发言。
七、认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要把学习与教学实际相结合,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八、所有教师必须主动按时参加校本研修领导小组以及教研组的各种教师学习活动。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活动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严肃批评,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奖金、考核挂钩。
九、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研修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对业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必须限期提高,对限期提高幅度不大或没有提高的教师,学校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
十、对教师研修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与考核、晋升职称、评优选优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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