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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伟大成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情感,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发全体学生建设和谐校园的热情和决心,活跃学校生活。我校将举办“我爱我的祖国”合唱比赛。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爱我的祖国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爱国之情,强化爱国之志。
三、具体时间安排
1、学歌时间:9月份
2、比赛时间:拟定9月30日
四、活动地点
巴彦四中校内
五、参赛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演唱两首歌曲
2、演唱内容:
(1)指定歌曲《我和我的祖国》;
(2)自选歌曲:突出“我爱我的祖国”主题,以唱响爱党爱国主旋律,激发学生的爱党爱国热情为基本内容。
3、选择歌曲的难易程度适中,演唱时间在3-5分钟。
4、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
5、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6、合唱参赛班级要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
7、参赛班级曲目自配伴奏。
8、各班级于9月4日放学前将节目单报送政教处,节目单应包括节目演唱形式、歌曲名称、班级等。
六、奖项设置
每学年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全校评出最佳奖1名。
七、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由学校评委分别对各个参赛队进行现场评分,总分采取10分制;参赛队最终得分为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
(二)评委人员:范立群、马艳春、吴海忠、姜鹏、宋雪、 陈昭、孙锐、赵荔莉、曹世颖
(三)评分标准(10)
1、选曲得当,紧扣主题(1分)
2、服装整洁、统一(1分)
3、出入场井然有序、队形美观(1分)
4、指挥准确,动作优美、富有感染力(1分)
5、演唱技巧:能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演唱的歌曲必须完整流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表现歌曲的音乐形象。(5分)
6、艺术处理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八、活动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合唱比赛有序开展,各班级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认真组织排练工作,确保学生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比赛期间,各班主任负责会场秩序和卫生。本次比赛会场纪律卫生计入班级量化。
2、歌曲排练由各班班主任组织负责,音乐教师协助;班主任针对本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积极向上的爱国歌曲,在班级里利用课间、音乐课等时间进行排练,达到耳熟能唱的效果。
3、要注重此次活动的安全工作,在各个阶段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4、各班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时间排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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