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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国家数学课程标准》指出: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更要关注他们的学习过程,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评价要反映学生学习的成绩和进步,激励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学习方法中的长处与不足,认识自我,树立信心,真正体验到自己的成功与进步。根据课标精神,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应该着眼整体,注重实践;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分散分项,形式多样;尊重差异,促进发展。
二、评价原则
1、主体性原则。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评价的主体,教师要创造宽松的环境,支持和鼓励学生自评、互评、共评,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意见,同时,要引导学生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对照反思,找到继续发展的方向。
2、多样性原则。数学素养的诸多方面要求数学评价的方式应该多样化,既有终结性评价,又有平时成长记录;既检测知识,又测查能力,同时还要测查学习习惯、情感态度、认知方式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情况;记录学生平时表现、兴趣、潜能等,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3、互动性原则。要扭转教师一人评价、教师和学生二元对立的传统评价局面,形成教师、家长、学生交互式的评价网络。
4、个性化原则。要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关注其不同的学习需求,尊重其兴趣、爱好。
5、趣味性原则。要寓评价于快乐的活动之中,除了检测的内容更新外,还应在活动的形式上多进行创新。
三、评价项目
根据三年级数学教学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评价:
1、知识技能评价 2、数学思想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
3、情感态度价值观评价 4、学习兴趣与习惯
四、评价方法
对学生数学学习情况的评价应注意多种评价形式相结合,采用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操作、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的特点和教材的情况,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大胆地实践与研究:
1、“知识技能评价”采用“口头测试”和“书面测试”两种方式进行评价,两种测试成绩相同,则该成绩即为“知识技能评价”成绩。两种测试成绩为一优一良,则评定为优;一良一合,则评定为良;一优一合,则评定为良;如有一项不合格,则暂缓评定。
2、“数学思想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 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形式进行。
3、“情感态度价值观评价”采用“平时观察”和“面试”方式进行评价。
4、免试与重试相结合。对于学习能力强,学习认真,平时表现好的学生,可以允许免试。对于评价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应当给他们重新应试的机会,并以重试的成绩为准,这样能使学困生在重试之前找出不足,进行重点学习,同时可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评价标准
1、知识技能评价
(1)口头测试:分“口算”和“面试”两块。
口算 。测试内容:本册教材内的口算内容。
测试方法:学生独立完成测试。以小组为单位,由小组长负责,在统一的口算表内,抽取10道题进行口算。教师测试小组长。
评定标准:正确率在90%以上(含90%)为优秀;正确率为80%—90%(含80%)为良好;正确率为 70%—80%(含70%)为合格;正确率在70%以下为不合格。
(2)书面测试
测试内容:笔试的主要内容是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和解题能力。
测试方法:在60分钟内完成书面测试题。
评定标准:正确率在85%以上(含85%)为优秀;正确率为70%—85%(含70%)为良好;正确率为 60%—70%(含60%)为合格;正确率在60%以下为不合格。
2、数学思想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
(1)口试
测试内容:口试的主要内容是说理,即说算理、说解题思路、讲公式的推导过程等。
测试方法:学生独立完成测试。以小组为单位,由小组长负责,在统一的测试卷中指定一个内容或自选一个内容进行测试。教师测试小组长。
评定标准:语言表述清楚,思路清晰的评为“优秀”;能基本表述清楚,思路基本清晰的评为“良好”;能在少量提示下表述清楚的评为“合格”;说不清楚,思路比较混乱的评为“不合格”。
(2)笔试
测试内容:解决综合实际问题
测试方法:以实践报告和试卷的形式进行
实践报告:(主要测试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卷:(主要测试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以期终检测的解决问题部分成绩为标准。
评定标准:
优秀:能独立完成实践报告,内容丰富,语言准确,质量比较高,期终检测解决问题部分成绩为优。
良好:能独立完成实践报告,期终检测解决问题部分成绩为优或良。
合格:在教师或家长的指导下能完成实践报告,期终检测解决问题部分成绩为良或合格。
3、平时学习表现和综合性学习
评价内容:(1)情感态度(2)课堂作业(3)单元测试 (4)收集、筛选信息的能力 。
评价办法:由任课老师对照下列标准,给出评价。
评定标准:
优秀:(1)学习兴趣浓、态度习惯好、行为表现主动。
(2)作业清楚、认真、正确率高。
(3)全学期单元测试8次以上获得优秀。
(4)利用各种学习方式独立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强,有与他人良好合作的习惯与能力。
良好:(1)学习兴趣较浓、态度习惯较好、行为表现较主动。
(2)作业比较认真、清楚、正确率较高。
(3)全学期单元测试有5次以上获得良好以上等第。
(4)利用各种学习方式独立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较强,有与他人良好合作的意识与能力。态度积极,行为主动,意志坚强,学习效果良好。
合格:(1)有一定的学习兴趣,态度习惯、行为表现一般
(2)作业能够完成。
(3)全学期单元测试有5次以上获得获得合格以上等第。
(4)有利用各种学习方式独立完成学习任务的意识,能与他人建立合作,态度、行为、意志表现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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