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48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四照园小学幼儿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1 01:0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幼儿园新增用火用电设备,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上级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校行政备案。

2、幼儿园在使用各种用火用电设备时必须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3、幼儿园各教室、各办公室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电炉、热的快等违章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灯电线,严禁燃点蜡烛。            

4、严禁在幼儿园场所吸烟、生火取暖和私拉乱接电源线。

5、幼儿食堂用火一定要有专人看护管理,每天熄火后方可离园。

6、凡幼儿园重大庆典活动,演出活动等,须按规定上报区公安消防处,并按消防安全要求做好用火用电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最新主题

GMT+8, 2024-12-22 02:38

绿色免费PPT课件试卷教案作文资源 中小学教育网 X3.2

© 2013-2016 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