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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制度:
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3、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进行补课。
二、学习制度:
家长学员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时应严格遵守纪律,做到:
1、专心听课,不随意讲话交流。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应关机或调至震动档。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三、考核制度:
l、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2、学校实行考核登记,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书。
四、评比表彰制度:
1、每学年的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优秀学员以及家庭教育优秀征文评选活动。
2、达到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征文篇数不限。
五、家长委员会形成与运作制度:
(1)在本校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委员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使其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学生毕业或转校其家长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2)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家长代表18人组成,设主任一人,
副主任若干人,委员3人,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
(3)家长委员会要经常征求各班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与校方共同举办学生家长参加的活动。
(4)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至二次,开学初听取学校的办学计划和收费情况,期末总结检查家教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则尽量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5)家长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与学校所在的妇联、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地方组织,有关青少年教育组织等保持横向联系,以帮助和推动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议。
在实践中发现本章程有不妥之处,由校家长委员会修改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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