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时间表 序号 | | | | | 教务部导出所有不及格学生课程及名单,发给各学院安排补考工作 | | | | | | | | | | | | | | 开展2020届毕业生因英语未达646分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核工作 | | | | | | | | | | | | | | |
表2 毕业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 序号 | | | | | | | | | | | | | 教务部将查重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查重率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被要求延期答辩 | | | 指导教师在答辩日前3天将学生论文定稿发给评阅老师审查 | | | | 各学院在答辩日前一周将答辩安排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安排督导检查答辩工作 | | | | | | | |
2、17-19级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 (1)17-19级学生补课安排
补课安排原则: 结合各年级返校时间、课程难易度、课程结课时间、学生返校后补课量等因素,17-19级学生将分年级,分周次进行补课,保证学生返校后课程之间能顺利衔接。
补课课程类型: 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如线代、物理、制图、化学等线上教学有难度的课程原则上必须进行补课。各教研室根据线上教学摸底情况统一安排补课节次,原则上每门课程补课节数不少于4节。 思政类、就业、创业指导类等课程原则上不补课。 各教学单位须按学生返校批次,5月14日前将18、19级学生补课安排,5月28日前将17级学生补课安排报教务部备案,并在教务部“教室课表”上登记。同时,须将补课安排抄送至教学管理站,通知教学管理站做好教室多媒体开关管理。
补课时间安排: ①原则上18、19级学生第8周结课的课程,补课时间安排在17-18周,补课时间地点和原课表7、8周时间地点一致。个别4-6周结课的专业课由二级学院学院自行安排补课时间。
②原则上18、19级学生第9-14周结课的课程,补课时间安排在15-16周,补课时间地点和原课表结课前两周时间地点一致。
③原则上18、19级学生第15-16周结课的课程,补课时间安排在15-18周白天、周末或晚自习课表空余时间。
④原则上17级学生16周之前结课的课程,补课时间安排在16-18周白天、周末或晚自习课表空余时间。
(2)17-19级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安排 补考原则上在学生返校2周后进行,学生确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统一组织的补考,可视情况单独组织补考或新学期参加重修。本学期有重修的学生前期已进行线上学习,返校后,如目前跟读的重修班还未返校,则继续进行线上跟班学习,待5月31日所有专业年级学生返校后,补办重修报名手续,进行课堂学习(详见表3)。
表3 17-19级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安排时间表
(3)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转专业考试报名工作暂定6月中旬开展,考试工作暂定7月上旬开展。
(4)17-19级学生实习实践工作安排 二级学院可根据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风险程度,尽快与实习单位对接,调整实习方案,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计划和学生实习管理方案。本学期所有各类实习实训活动(不论是分散还是集中模式)需经教务部重新审批,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同意后方可执行。在不影响教学衔接的前提下,可将部分实习计划调整至下学期。
三、其他相关事项 1、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教师、学生、教室管理员在教学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教学区域。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均须保持一定距离。如原定上课教室较为拥挤,可申请调整到大教室授课。
2、教学过程中,需将心理健康教育、防疫知识融入教学活动中。严格执行《皖江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因一般病情请假,经治疗康复可以复课的,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核同意,方可办理复课手续。学生因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原因治疗或隔离观察的,须持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或排除疑似证明,经校医院复核、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校内隔离期满无异常的,方可办理复课手续。
3、对“暂缓/暂不”返校的教师、返校后仍需隔离的教师实行两种方案:一是提前一周更换主讲教师;二是任课教师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由二级学院(部)研究决定后报教务部审批备案。
4、教务部、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对各教学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需制定本单位教师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方案,指导各任课教师讲好“复学第一课”,做到线上教学与返校学习有机衔接、集中精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教务部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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