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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联系人向登封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由联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联系人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来访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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