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敬业、奉献、团结、守纪、文明”的教师形象;忌不负责的乱讲乱说,滥编滥印或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向学生乱收费,让学生代批作业,安排学生替考等现象。
二、要热爱学生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忌说脏话、粗话和歧视、讽刺、挖苦、侮辱学生。
三、要对学生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耐心细致,循循善诱;忌简单粗暴,训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
四、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平等对待,在思想上;学业上精心指导;忌偏袒放纵学生,听任学生的不良现象发展蔓延。
五、要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评学生,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热情鼓励学生争取进型忌用片面的、狭隘的眼光只看学生缺点,不看优点和进步,批评,不鼓励。
六、要语言规范,仪表端庄,穿着整洁,自然大方;忌邋遢随便、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在教室、公共场合吸烟和酒后上课。
七、要有计划地进行家访,一分为二地向家长反映学生情况,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学生;忌向家长告状,训斥家长,接受家长的礼物或借教学之便让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八、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忌迟到早退、漏课、误课、旷课和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九、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办事公道,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忌说大话、空话、假话和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
十、要严于律己,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忌心胸狭窄、妒嫉、贬低打击同志和闹不团结。 |